招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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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商人:****
二、招商项目名称:**区濂泉西路95号大院A、D区
三、招商物业基本情况
本次招商物业位于**区濂泉西路95号大院,共1处,具体情况如下:
| 包件号 |
招商物业名称 |
物业位置 |
物业面积(㎡) |
期限(年) |
经营业态 |
| 1 |
**区濂泉西路95号大院A、D区 |
**区濂泉西路 |
4815.75 |
5+5 |
服装批发市场 |
若中商人在经营期间严格履行合同,无拖欠相关费用及严重违规行为,中商人希望续约,应在第一个5年期合同经营期满前6个月向招商人递交续约申请,经招商人同意,在第一个5年期合同最后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3%作为第二个5年期合同首年租金,第二个5年期合同年递增率为3%
注:
1.该标的作为一个招商项目进行招商。对于有产权资料的物业,招商人仅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房屋性质以权属证明文件为准,物业以现状交付。
2.****政府法规自行办妥中商物业经营所有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工商、消防、卫生等),并承担相应费用。中商人如因物业用途或装****政府部门批准导致中商物业未能正常营业,招商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所在物业如有物业管理的,中商人须自行与中商物****公司协商并签订管理合同,缴纳物业管理费、空调费、公用水电费等费用。
4.中商人须自行与其他楼层业主或使用人协商解决公建配套面积、设备设施等的使用问题。
5.中商人不得将物业整体转租,否则招商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物业,并不予退回保证金。
6.****政府行为或场地、房屋交接等原因导致延误交付场地、房屋或不能交付场地、房屋,招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7.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等业态。
8.竞商人必须资信良好,无商业经营违约记录。
9.与招商人没有任何物业租赁及相关事宜的纠纷,****集团有限公司管内没有竞商违规行为和合同履约违约行为。
10.中商人须负责与前一期承租方进行场地、房屋及设备设施的交接,并承担因交接过程中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11.该场地上仍有约400余户次承租人在该租赁场地内经营,中商人须承接次承租人与该场地原承租人的租赁关系,并保持市场经营稳定。
12.竞商人****商场地约400余户次承租人租赁现状,中商后承担次承租人接收以及次承租人与原承租人租赁关系的清理,在收回物业后中商人应当按物业现状接收,中商人同意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如因次承租人无法顺利清理导致的责任及不利后果均由中商人承担,中商人不得以此要求招商人承担责任。交接过渡期为6个月,自租赁合同起始之日起计,如中商人未能在交接过渡期内顺利完成交接,租赁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交接期内不计租。
13.中商人须负责场地交接过程及日后经营中市场的安全和稳定。
14.招商人可协助中商人与原承租人的交接,但不承担未交付物业的责任。
15.中商人对招商人前期投入予以补偿,补偿费人民币100万元,中商人与招商人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向招商人支付该项费用。除铁路方单方解除合同外,其他任何情况招商人不予以退还。
16.特别风险提示:由于历史原因本租赁物业可能包括非商业用途或临建物业,可能存在无法办理租赁备案及消防审批验收等风险,意向竞商人须自行评估和承担投资风险,自行决定是否参与竞商。凡报名的竞商人均视为接受招商文件,清楚了解租赁物的现状及全部情况,已知悉招商公告及招商文件的全部规定及内容,自愿遵照招商文件履行义务并承担所有后果与责任,如中商人以租赁物无产权登记、无法办理租赁备案、不符合竞商目的、承租使用用途等理由取消交易或拒绝按招商文件的租赁合同签署的,均视为放弃中商资格,缴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支付给招商人。
17.本次招商物业标的物仅限于场地使用权,租赁场地范围内的上盖建筑物存在未取得规划报建手续的情形,中商人自行调查了解建筑物的规划报建手续,并承担建筑物规划报建手续的完善工作或重建工作,自****政府规定的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应的费用,以符合经营需求。招商人已明确告知租赁物的现状,竞商人承诺已对招商物业全面了解后参与竞商,如有不利后果及经济损失由中商人承担,招商人不承担相关责任。
18.该场地的水电、消防及市场经营许可相关证照等均在前一期承租方名下,中商人进场以后,须自行开通、办理相关业务及资质并承担相关费用,中商人所有报建登记需以招商人名义进行报建登记,且一概视为招商人资产。
19.中商人须承诺在承租后对项目进行消防安全改造,并对市场进行整体升级改造,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中商人除需交付履约保证金外,还须于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交付人民币500万元的装修改造保证金。该保证金在市场改造完成并验收通过后,招商人在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中商人。
20.中商人须于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向招商人交纳50万元的场地交接保证金。如中商人在交接过渡期内平稳完成场地交接工作,则招商人在15个工作日内将该保证金无息退回中商人;如中商人无法在交接过渡期内平稳完成场地交接工作,则该保证金不予退回。
四、竞商人资格
(1)竞商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实缴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及以上(采用实缴方式足额缴纳,需提供2024年或2025****事务所提供的审计报告予以证明)。
(2)截止到2025年9月30日,竞商人必须成立并运行2年以上(以营业执照原件为准)。
(3)竞商人正在经营的单个市场项目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经营场地属于竞商人自有物业须提供房屋权属证明,如经营场地属于竞商人租赁物业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招商人有权对竞商人现经营场所现场勘查)。
(4)竞商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意为竞商人履行合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需提供竞商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工商查询资料证明。
(5****公司综合评定通过的有效期内黑名单商家包括但不限于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以及前述主体另行出资设立的企业,不能参与竞商。
五、竞商报名及招商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19日至2026年1月27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竞商人通过国铁招商平台注册报名(网址:https://zs.****.cn),招商人对竞商人进行报名资格初审(报名资格初审不作为招商评审的依据),报名资格初审合格者方可点击包件号进行网上报名及购买招商文件。
3.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且网上报名成功的竞商人,请于2026年1月28日至2026年1月29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星期六、日除外)到**市**区**路34****经营部**办公点购买招商文件。招商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竞商人报名时须在国铁招商网上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企业资料。购买《招商文件》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原件交招商联系人审验,审验后(报名审验不作为竞商人资格评审的依据)退还;同时提交上述资料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交招商联系人。
六、竞商文件的递交
1.递交时间:2026年2月9日至2026年2月1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星期六、日除外),截止时间:2026年2月11日17:00时。标书代写
2.递交地点:**市**区**路34 ****经营部**办公点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递交地点的竞商文件,招商人不予受理。
七、竞商保证金的交纳
参与物业竞商须交纳竞商保证金,具体金额及要求见招商文件。未按期交纳竞商保证金的竞商人视为不合格竞商人,不能参加招商评审会。
八、招商物业以现状交接,招商人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竞商人可自行勘察。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20-****3121(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星期六、日除外)
联系地址:**市**区**路34 ****经营部**办公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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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