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长江三桥南侧片区高中项目供电工程
2.标段名称:**长江三桥南侧片区高中项目供电工程
3.澄清或修改事项:
(1)原第二章“人须知”前附表中的10.6 评标过程中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人需在文件中提供有效****委员会联系澄清,如遇电话无法接通视为人放弃澄清。”修改为“(1****委员会通过数智共享系统将需要澄清或说明的内容以澄清函的形式发送给人,人应安排专人登录数智共享系统并保持在线状态,****委员会可能发出的澄清函。(2)因人未登录数智共享系统导致无法及时接收澄清函(远程网上澄清)或未在规****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或说明的,视同人放弃澄清或说明的权利,评标委员会可按照对人不利的解释进行判定”。标书代写
(2)原第三章“评标办法”的正文“1.评标办法”中“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低价排序入围法,****委员会在经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评审通过的入围人中,去除最低报价(有多个最低报价时,同时去除)后,按照人报价由低到高顺序进行排序”修改为“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低价排序入围法,****委员会在经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评审通过的入围人中,去除最低报价(有多个最低报价时,同时去除)后,按照人报价由低到高顺序进行排序(报价相等时,系统对报价相等的人进行随机排序)”。标书代写
(3)原第三章“评标办法”的正文“3.4 商务文件评审”中“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2项、第2.1.3项规定的标准,对通过上述评审的入围单位的商务文件进行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修改为“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2项、第2.1.3项规定的标准,对商务文件进行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
注: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公告内容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请各潜在人及时下载,重新制作文件。
4.招标人:****
地址:**智算经济产业园启动区A栋11层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章勇
电话:0553-****981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路步行街华亿南楼B505室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丁葵
电话:186****2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