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就苏地2021-WG-61号地块红线外绿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项目编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市**区木渎镇西跨塘**侧、金枫路西侧
2.1.2建设规模:约21.25万元;
2.1.3合同估算价:21.25万元;
2.1.4 总期限要求:180日历天;其中:
施工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要求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以建设单位要求为准
2.1.5其他:/
2.2招标范围:苏地2021-WG-61号地块红线外绿化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资格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3)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符合苏园规字〔2012〕2号文件:符合500万元以下的园林绿化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要求(500万元以下绿化项目负责人要求为:一、学历、职称要求(符合其中一条即可):(a)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b)获得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二、业绩要求:近4年参与过2个工程造价100万元以上已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同时满足上述学历、职称的要求和业绩的要求,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4)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5)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资格审查必要合格可选条件:项目经理须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近3年内在本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6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本项目的园林绿化工程,质量为合格。时间以2023年1月至今,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的中标金额为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适用于招标)、施工合同复印件、验收证明复印件。网上中标公示查询截图及查询网址等证明材料原件现场核查,资料提供不全的资格预审不合格)。
3.3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4)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时间:请投标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如有)携带身份证原件及预审材料于2026年1月23日上午09:00至09:30止到**市**区**路218****科技园)3号楼101室递交材料,逾期不予接收。标书代写
4.2提交材料如下:
(1)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2)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学历证明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及有效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复印件(社保有效期为近3个月),原件核查;
(3)投标人需提供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
(4)资格预审文件原件(最新通用本,**住建局网上自行下载打印) 需字迹清晰、完整填写、按申请书要求签字盖章,并按预审文件要求附相应附件,否则不予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书示范格式文本中的任何内容不得随意删除或涂改;
(5)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且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须提供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及有效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复印件(社保有效期为近3个月),原件核查;
(6)项目负责人按苏园规字〔2012〕2号文件执行,项目负责人符合下列条件:500万元以下的园林绿化工程: 1、学历、职称要求(符合其中一条即可): (1)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 (2)获得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2、业绩要求:近四年参与过2个工程造价100万元以上已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建设工程。
(7)类似业绩:项目经理须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近3年内在本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6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本项目的园林绿化工程,质量为合格。时间以2023年1月至今,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的中标金额为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适用于招标)、施工合同复印件、验收证明复印件。网上中标公示查询截图及查询网址等证明材料原件现场核查,资料提供不全的资格预审不合格)。
(8)投标企业在提交资格预审时需提供本企业出具的投标保证金(肆仟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交纳,****银行****银行汇票方式缴纳,同时提供该单位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不接受年度保证金凭证。保证金与资格预审资料一起递交,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预审不合格。(相关保证金复印件附在报名材料内)。
上述材料应按序装订成册,所有资料提供原件核查(原件不需装订),一式一份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名称)在规定时间投入指定预审地址。报名时须提供原件核验的,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齐全的申请人,代理机构有权不接收。
4.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三家以上九家以下(含九家)全部入围,九家以上抽签九家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4.4抽签入围时间:2026年1月26日10:00。
4.5抽签地点:木渎镇金**路8****办公室。本项目抽签工作由招标人代表进行。
4.6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待抽入围结束后的1-2个工作日将另行通知
4.7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邮件发送
4.8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现金缴纳,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开始接收时间:2026年02月06日10:00(**时间)
5.2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02月06日10:30(**时间)标书代写
5.3接收地点:**市**区**大道1399号农发大厦****交易中心
5.4接收人:****
6.开标有关信息
6.1开标时间:2026年02月06日10:30(**时间)
6.2开标地点:**市**区**大道1399号农发大厦****交易中心,开标室:****中心-开标室2
6.3书面投标文件:正本份数为壹份,副本份数为叁份(正、副本均为投标文件的全套)
6.4电子投标文件:加盖公章后的投标文件彩色PDF扫描件一份,以U盘形式提供。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元)
7.2保证金缴纳信息:
帐户名:****
帐号:110********00704164
开户银行:工行**木渎支行
7.3缴纳方式:投标企业在资格预审时将保证金与资格预审资料一起递交。注: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交纳,****银行****银行汇票方式缴纳,同时提供该单位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不接受年度保证金凭证。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预审不合格。如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早于发布公告时间,报名资料将被拒收。
注:中标者不签订合同或不履行合同者,则投标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给招标单位;未入围者或虽入围而未中标者,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退还。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直接发包手续备案结束后退回。
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不得无故放弃投标,否则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不参与开标的直接进入黑名单,不得参与以后木渎镇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
8.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期望值、履约保证金
8.1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21.232557万元
8.2招标人期望值:/万元
8.3履约保证金:无
9.联系事项
9.1招标人:****
9.2联系人:张** 133****5251
9.3招标代理人(机构):****
地址:**市**区**路218****科技园)3号楼101室
联系人:王斌、郑亮芳、郭莹 联系电话:137****7408
10.其他事项
10.1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资格预审。
10.2对投标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的人员:委托投标时,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
10.3公示媒介:**农村阳光招采服务平台 https://zc.****.com/#/。
10.4本公告发布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23日。
备注:请贵单位领取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资格预审和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