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阿****公司年产100吨牙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阿****公司年产100吨牙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16日-2026年1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4-****7677
通讯地址:**市**区观潮路与二里桥路十字路口,****中心5****环境局
邮编:2250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或措施 |
| 1 | **阿****公司年产100吨牙刷项目 | **市**区迎春路58号24号楼 | **阿****公司 | **** | 项目租赁**市舒洁****公司厂房(共三层)一层部分区域,租赁区域位于该厂房一层南侧,建筑面积为208平方米,购置注塑机、粉碎机、植毛机等生产设备,采用注塑、植毛等工艺技术,建设牙刷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00吨牙刷的生产能力。 | 我局于2026年1月9日-2026年1月15****生态环境局网进行了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 无 | (1)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处理厂深度处理,尾水排入京杭大**。 (2)废气:项目注塑废气、热合废气、危废暂存废气经密闭空间微负压收集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未被捕集的废气在车间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3)噪声:加强管理,采用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各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标准限值。 (4)固废:全部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不良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