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镇乡村**项目建设,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空间布局,根据《******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市**区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为民村、康溪村、三丫村等3个乡村**项目)》。******局批准。
一、批准文件及文号
《**市**区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为民村、康溪村、三丫村等3个乡村**项目)》
二、批准时间
2026年1月15日
三、方案情况
本次落实地块分别位于**镇为民村、康溪村、三丫村,共3个地块,总面积6.0104公顷。根据**区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落实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6.0104公顷,其中园地0.1449公顷,设施农用地0.1946公顷,农村道路0.0595公顷,坑塘水面5.5691公顷,沟渠0.0423公顷。
调整前,落实地块规划用地用海类型为农用地6.0104公顷;调整后,落实地块规划用地用海类型全部调整为村庄建设用地。
根据《******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中《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建设项目准入清单(试行)》,本方案的项目符合第5种情形(因农村集体经济要求,需落实的村留用地、安置地、多层农民公寓、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及支持乡村**的建设项目)中的支持乡村**的建设项目,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落实村庄建设用地规模6.0104公顷。落实地块不涉及占用耕地,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范围内。符合空间管控要求。
特此公告。
附件:
1.**市**区使****规划局部图
2.**市**区使****规划局部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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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6日
附件:
1.附图1:**市**区使****规划局部图(智慧厨具项目).jpg
2.附图1:**市**区使****规划局部图(智慧光电、照明项目).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