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林业局】鹿林审政〔2026〕3号准予行政许可(审批)决定书

审批
广西-柳州-鹿寨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6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鹿林审政〔2026〕3号 准予行政许可(审批)决定书
发布日期: 2026-01-13 11:10

******公司:

经审查,贵单位于2025年12月25****机关提出的**鑫发贮木场项目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森林法》《森林实施条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林业局令第35号)的规定,****机关作出下列决定:

一、**鑫发贮木场项目,属在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按林地进行管理,无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二、**鑫发贮木场项目使用林地位于**县寨沙镇长塘村11林班76、76.1、76.2、78、84、86.1、86.2、86.3、86.4、88、89、90、94、95、97、103.1、103.2、104、107.1、107.2、109、111、112.1、112.2、112.3、118、125、129、140小班范围内,林地面积为8.9525公顷,其中Ⅲ级保护林地面积0.9607公顷、Ⅳ级保护林地面积7.9918公顷。

三、需要采伐被使用林地上的林木,要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

四、修筑《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以外的其他工程设施,需要将林地转为非林业建设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五、建设项目因设计变更等原因需要改变使用林地位置、面积、建设内容的,需及时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

六、要做好生态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施工管理,严禁超范围使用林地,杜绝非法采伐、破坏植被等行为,严防森林火灾。

七、接受项目所在地的市、县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对许可事项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

2026年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办公室 2026 年1月13日印发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