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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和《**市海绵城市设施运营维护绩效评价办法(试行)》(泸住建规【2025】3号)相关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2025年度**市海绵城市设施运营维护绩效评价,并对部分项目进行了现场复核。现将评价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相关单位和个人如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可通过来函、来电形式向泸****发展中心****管理科反映(联系人:叶利兰,联系电话:0830-****506)。
附件:下载**市海绵城市设施运营维护绩效评价得分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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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