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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智能装备产业园起步区生活配套项目(第二次) | ||
| GJB2025-324 | ||
| **智能装备产业园起步区生活配套项目(第二次) | ||
| 正常公告 | ||
| C01-124********5190362-****1215-038786-4 |
| 交易信息 (成交) | |||
| 标的名称: | **智能装备产业园起步区生活配套项目(第二次) | 组织方: | ****交易中心****中心 |
| 公告编号: | 惠公易产**[2025]138号 | 报价开始时间: | 2025-12-15 09:30:00 |
| 交易编号: | GJB2025-324 | 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 2026-01-13 10:00:00 |
| 底价(万元): | 42.8935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50 |
| 报价幅度(万元): | 1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6-01-13 09:30:00 |
| 成交时间: | 2026-01-13 10:00:00 | ||
| 成交人: | **** | 成交价: | 42.8935万元 |
| 交易条件说明 | |||
| 为促进国有资产增值保值,****将所属的标的进行挂牌招租,标的实际面积如与信息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出入,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易。 一、交易标的详情: 1、标的名称:**智能装备产业园起步区生活配套项目(第二次) 2、标的现状:标的位于**县石湾镇**大道北部 ,总建筑面积约59442平方米;本次对外租赁范围为:A座酒店18层钢筋混泥土结构建筑,总建筑面积约9559.69㎡,共169间房,其中大床房70间、双床房88间、商务套房11间,第一层大堂及电梯间402.73㎡,第二层电梯间97.53㎡;商业裙楼两层,其中第一层5226.12㎡、第二层5726.47㎡,裙楼合计10952.59㎡,酒店和裙楼合计20512.28㎡,尚未办理权属证书。该物业现为毛坯,目前正在进行消防工程和水电安装,预计2025年12月交付使用。地上和地下停车位440个,限时限量免费使用,具体优免方案见附件。 3、标的用途:(1****酒店、超市、餐饮、零售和休闲娱乐等;(2)经营中须保证不对周边居民和单位正常生活工作产生不良影响;(3)承租方须依法经营。 4、租赁期限:10年(从实际交付之日起算)。 5、报名人条件:(1)承租方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及具备合法资格的其他组织(不接受联合体)。 6、交易底价:人民币42.8935万元/月(每三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幅度5%)。 7、加价幅度:人民币1万元。 8、交易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 9、押金:成交价 2个月租金。在签订租赁合同前缴纳到委托方指定账户。 10、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及装修等相关要求详见本项目《租赁合同》。 二、交易保证金的收退:竞买人应当在竞价报名截止前登****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竞价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竞价系统”)获取竞买保证金支付账号,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竞价活动。****交易中心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后转入委托方指定账户作为租赁押金的一部分,未竞得人保证金在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原路退还。 三、竞价结果公示期为3日,公示期无异议的成交候选人在公示期结束后5****中心办理成交手续(交易标的已设置资格条件的,须由委托方进行事后资格审核。成交候选人应在网上竞价结果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递交相关资格审查资料,取得委托方出具的资格审查确认函后,方可办理成交手续)。成交手续办理后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 成交候选人或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成交候选人或竞得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竞买人需认真阅读委托方提供的合同范本,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委托方提供的合同范本签订合同,不得反悔。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