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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柏塘**安圩镇广梅公路**段76号门店等二宗项目 | ||
| GJB2025-322 | ||
| ****第一层东起第六至第七间门店 | ||
| 正常公告 | ||
| C01-124********5190362-****1229-038784-3 |
| 交易信息 (成交) | |||
| 标的名称: | ****第一层东起第六至第七间门店 | 组织方: | ****交易中心****中心 |
| 公告编号: | 惠公易产**[2025]134号 | 报价开始时间: | 2025-12-29 09:30:00 |
| 交易编号: | GJB2025-322 | 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 2026-01-13 10:00:00 |
| 底价(万元): | 0.4725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0.945 |
| 报价幅度(万元): | 0.005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6-01-13 09:30:00 |
| 成交时间: | 2026-01-13 10:00:00 | ||
| 成交人: | **** | 成交价: | 0.4725万元 |
| 交易条件说明 | |||
| 为促进国有资产增值保值,我司将所属的标的进行挂牌招租,标的实际面积如与信息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出入,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易。 一、交易标的详情: 标的一: 1、标的名称:**县柏塘**安圩镇广梅公路**段76号门店。 2、标的现状:标的**县柏塘**安圩镇广梅公路**段76号门店,为单层门店,使用面积约18.89平方米。 3、标的用途:除经营危险品以外的行业。 4、租赁期限:3年(从实际交付之日起算)。装修免租期为一个月。 5、报名人条件:(1)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及具备合法资格的其他组织;(3)不接受联合体。 6、交易底价:0.0512万元/月。 7、加价幅度:人民币0.005万元。 8、交易保证金:人民币0.1024万元。 9、押金:成交价2个月租金。在签订租赁合同前缴纳到委托方指定账户。 标的二: 1、标的名称:****第一层东起第六至第七间门店 2、标的现状:标的****第一层东起第六至第七间门店,为单层门店,使用面积约94.5平方米。 3、标的用途:(1)该标的不得经营餐饮、维修、危险品、有毒有害物资以及娱乐场所等行业;(2)经营中须保证不对周边居民和单位正常生活工作产生不良影响;(3)承租方须依法经营;(4)不得转租第三方经营;(5)实际用途为办公。 4、租赁期限:3年(从实际交付之日起算)。装修免租期为一个月。 5、报名人条件:(1)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及具备合法资格的其他组织;(3)不接受联合体。 6、交易底价:0.4725万元/月。 7、加价幅度:人民币0.005万元。 8、交易保证金:人民币0.9450万元。 9、押金:成交价2个月租金。在签订租赁合同前缴纳到委托方指定账户。 二、交易保证金的收退:竞价人应当在竞价报名截止前登****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竞价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竞价系统”)获取竞买保证金支付账号,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竞价活动。****交易中心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后原路退还;未竞得人保证金在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原路退还。 三、竞价结果公示期为3日,公示期无异议的成交候选人在公示期结束后5****中心办理成交手续(交易标的已设置资格条件的,须由委托方进行事后资格审核。成交候选人应在网上竞价结果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递交相关资格审查资料,取得委托方出具的资格审查确认函后,方可办理成交手续)。成交手续办理后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 成交候选人或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成交候选人或竞得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竞价人需认真阅读委托方提供的合同范本,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委托方提供的合同范本签订合同,不得反悔。 ****集团有限公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