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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学楼教室地面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编号:****) 一、项目名称: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向学楼教室地面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有资质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磋商响应单位相关信息一览表(见响应文件格式); (4)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见磋商响应承诺函第7条);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cn)、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7)供应商须提交《无利害关系声明书》(格式自拟),并同时提供关联企业清单(包括但不限于:母子公司、交叉持股、共同实际控制人、高管重叠等情形),供应商可利用“天眼查”、“企查查”、“企信宝”等平台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信息、股权穿透等情况打印装订至磋商响应文件相应处。 (8)供应商需提供股东结构图及实际控制人信息,并签署真实性承诺函(格式自拟),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项目经理等关键岗位人员交叉任职记录。 注:①按扬财购〔2022〕17号《****政府****政府采购供应商负担的通知》,本项目申请人的资格条件采取“信用承诺制”,资格要求第(2)至第(5)项,供应商可选择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与上述四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即可参加采购活动。②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③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企业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提供证书证明材料及供应商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劳动合同); (4)项目负责人应取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合格证(B类证书)。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非中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磋商,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2)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三、招标控制价:8.429261万元。 四、投标报名:2026年1月19日~2026年1月23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30,报名者来前请先电话联系,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接受供应商的报名。 五、评标入围: 1.至磋商截止时间止,未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标书代写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磋商报价高于采购人期望值的; 采购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95% 磋商响应文件存在上述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六、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七、磋商保证金:无。 八、磋商文件获取: 本项目接受现场获取文件和邮箱获取文件。 1.请供应商于2026年1月23日17:30前到****(**市**路355号)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下列主要资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自带U盘拷贝磋商文件。 2.邮箱获取文件:请供应商将领取文件所需资料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qq.com邮箱并电话告知,资料收到并确认无误后通过邮箱发送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领取采购文件成功并不代表各供应商响应文件通过资格性审查。 九、其他 1.本工程的采购人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有效标书少于3家时,采购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2.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不足3家时,采购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在3家及以上时,全部入围; 3.供应商应承担资料费及编制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投标资料不退还(证书、合同原件除外);若供应商报名但不参与本项目磋商,应向代理机构发送弃标函,若不发送的,则引起的后果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本项目招标代理费、评委费由中标人支付;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本次公告为第1次发布。 十、主要付款方式 见磋商文件 十一、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韩老师 电 话:0511-****5280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吴红霞 联系电话:下载 ****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