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1-16
****的****案卷整理和数字化制作服务项目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案卷整理和数字化制作服务项目
2、采购编号:****
3、委托代理编号:NLZX-CZ-****01005
4、采购项目预算:928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5、评标方法:□最低价法√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15日前完成全部合同内容。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 包号 |
最高限价(元)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 包1 |
92800 |
案卷整理和数字化制作服务项目 |
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
1 |
92800 |
□ |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投标人符合《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10号文的规定,提供按采购文件内格式《****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投标的,无需再提供财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专门面向:√中小企业R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
(5)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①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②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③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磋商文件售价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6年1月16日至2026年1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到****(**市**区时代阳光大道西388号轻盐阳光CEO大厦711室)获取磋商文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1、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1月27日9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市**区时代阳光大道西388号轻盐阳光CEO大厦711室)
3、开标时间:2026年1月27日9时30分(**时间)
4、开标地点:****(**市**区时代阳光大道西388号轻盐阳光CEO大厦711室)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http://amr.****.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磋商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周先生
2、电话:137****9338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称:****
(2)地址:**市**区银双路318号
(3)联系人:周先生
(4)电话:137****93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称:****
(2)地址:**省**市**区时代阳光大道西388号轻盐阳光CEO大厦711
(3)联系人:吴艳、唐明、杨娟
(4)邮编:410000
(5)电话:0731-****7111、198****7711
(6)电子邮箱:****@163.com
202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