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组配分类: | 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 |
| 发布机构: | ****水利局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企业 / 决定 |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 名称: | 苏皖豫干线项目(**—**)穿越武家河工程涉河建设方案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文号: | 亳水许可决〔2025〕3号 |
| 发文日期: | 2026-01-14 | 发布日期: | 2026-01-14 |
国****集团有****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请审批苏皖豫干线项目(**一**)武家河穿越工程涉河建设方案的函》(项目统一代码:2305-000000-04-01-300918)及申请资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以及《中华人民**国水法》《中华人民**国防洪法》等有关规定,****水利局意见,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原则同意该工程建设占用武家河岸线开发利用。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应严格控制占用岸线范围。
二、原则同意所报涉河建设方案。
拟建管道采用定向钻方式穿越武家河,主要建设内容为1根干线天然气管道和1根通信光缆套管。
(一)干线天然气管道。管道穿越武家河位于**市**县牌坊镇燕大村西北侧、燕小庙闸上游约4.5km处,其轴线与河道主流交角70°,水平投影长度约730.66m(实长733.63m),采用D1219mm钢管。穿越处设计河底高程25.87m,管顶设计标高3.48m,河底段管道最小埋深22.39m,右岸、左岸下埋深分别为24.20m、29.20m。入土点(左岸)、出土点(右岸)均设置在河道管理范围线外,与**的距离分别为210m、339m,入土角、出土角分别为8°、6°。入土点坐标:X=****370.93,Y=****5759.80(经纬度:116°05'29.72",33°40'42.65");出土点坐标:X=****541.56,Y=****6470.26(116°05'56.70",33°40'48.10")。
(二)通信光缆套管。套管穿越武家河位于干线天然气管道上游10m,其轴线平行于天然气干线管道,水平投影长度约730.66m(实长733.63m),采用D114×6.0mmQ235B焊接钢管,穿越曲线设计与输气管道相同。入土点坐标:X=****380.65,Y=****5757.46(经纬度:经纬度:116°05'29.62",33°40'42.75");出土点坐标:X=****551.28,Y=****6467.92(经纬度:116°05'56.60",33°40'48.21")。
三、原则同意涉河建设方案中出入土点防渗措施和标识标牌设置以及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中补充(增设)的防渗、标识标牌等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
四、原则同意涉河施工安排(方案),2027年1月开工(2026年12月施工准备),2027年4月完工。施工安排发生变更,及时报备。
五、工程应按批准的位置、方案实施,不得擅自改变,不得修建未经许可的其它设施。汛期保证防汛道路安全畅通,对因工程建设及运行造成水利工程设施损毁的应予以原标准恢复或补偿。
六、工程开工前,你****水利局对工程位置和界限进行审核。涉及防洪、行洪安全部位的****水利局负责,你公司应积极配合,服从防汛及河道安全管理。
七、拟建工程占用河道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土地权属、性质不变。
八、该工程建设及运行若涉及自然**、生态环境等部门,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涉及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应征询并达成一致意见。
九、工程完工后,通知我局、****水利局及相关河道管理单位参加验收,有关竣工资料报送我局、****水利局备案。
十、后期如因水利规划及防洪要求发生变化,需要改建或拆除该项目有关工程和设施时,你公司应无条件服从。
十一、本行政许可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水利局
202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