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营销中心导视系统及物料制作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中心是可租可售型优质产业空间试点项目,位于**区**街道平大路与广深铁路的交会处,总用地面积5.85万㎡,总建筑面积31.4万㎡(计容面积17.8万㎡),土地性质为M0。其中研发用房7.26万㎡(可售3.63万㎡)、生产厂房9.5万㎡(可售4.76万㎡),总可售产业空间8.39万㎡,配套食堂7800㎡(可整体转让)。预计2026年10月竣工交付。****中心已于2025年8月28日正式启用,****中心4栋首层。
三、服务内容
****中心外围导视系统
1.市政路上蓝白指示牌2块。****中心具体位置。
2.项目围挡。****中心导视内容。
3.停车场入口仿真草皮桁架。营销中心导视内容。
****中心内部展示物料
1.停车场墙壁软膜灯箱。项目形象宣传内容。
2.负一层入口大堂不锈钢画框3套。项目形象宣传内容。
3.负一层入口大堂不锈钢烤漆立体字。项目定位语。
4.营销中心大堂移动灯箱。项目价值点内容。
5.样板间不锈钢烤漆丝印牌2套。样板间交付标准牌。
6.玻璃展架2套。产业及人才政策相关内容。
(三)工艺及尺寸标准
导视系统及物料制作的工艺及尺寸详见附件2-1。
四、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文化墙制作完成验收后。
五、招标上限价
99528元(最高限价,含税价),营销中心导视系统及内部展示物料的制作、材料采购、人工及运输等一系列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另行支付费用。
六、发布平台
1. 龙****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2. ****公众号
七、报价要求
响应单位在此限额下自行报价,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成交服务单位的响应报价即为最终合同价。
八、响应资格条件
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九、评审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加急标书代写
十、服务酬劳的支付
本合同拟采用固定总价,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即为合同总价,最高限价为99528元(含税)。
具体支付节点如下:
第一笔:合同签订并生效后,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请款资料及有效增值税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协议总费用的30%;
第二笔: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服务内容并通过甲方验收后,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请款资料及有效增值税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协议总费用的70%。
十一、响应文件要求
(一)本次公告时间从2026年1月16日—1月22日止,响应供应商应于1月22日18:00前将响应文件1正4副密封(统一密封,密封处加盖公****中心城腾飞路创投大厦24楼(****,联系人:洪女士,0755-****9592),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原封退回。
(二)响应文件包含承诺函、采购人要求提供的资料等(具体见附件2-2响应文件一览表)。
(三)本次采购公告时间为5个工作日,在公告期间内如未达到3家(含)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将发布第二次采购公告,第二次公告时间为第一次的50%。若二次公告期满后,有效响应单位仅有2家的,继续评审;有效响应单位仅有1家的,直接选定成交单位,而不再另行发布采购公告。对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均作无效响应处理,不得进入比选程序。
十二、结果公示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后,采购人将自行组织响应文件开启、评审等工作,确定成交服务单位****集团官网进行公示。加急标书代写
特别说明:所有响应单位视为同意上述公告内容,确定为成交服务单位后按公告约定与采购人签署合同。
附件:1导视系统及物料制作的工艺和尺寸清单
2响应文件一览表
3承诺函
4**区进一步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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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