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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进行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项目
建设地点:**市**县渠旧镇**村叫艾屯庭榭
项目性质:**
建设规模及内容:**猪舍、沼液暂存池、黑膜沼气池、堆粪棚等配套设施。年存栏20000头猪,年出栏40000头猪。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通讯地址:**市**县渠旧镇**村叫艾屯庭榭
联系人及电话:覃建言 187****9109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华之南****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林威 0771-****410
电子邮箱:****@163.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填写要求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根据下述公众意见表格式填表,通过邮寄、邮件等方式反映您对本项目环境影响的看法和意见。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s://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要求,填写公众意见表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建设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