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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疫工作已结束,2026年1月13日经我局验收合格,根据我局与******公司签订的《**购买兽医社会化服务(2025-2026年度)项目》合同约定,我局应支付给其资金129.74万元,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1月16日至2026年1月22日。
如有异议,请于2026年1月21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并说明理由,反映人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直接送达的以送**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联系地址:**藤州镇藤州大道15号四楼****办公室,联系电话:0774--****820。
附件:**购买兽医社会化服务(2025-2026年度)项目(2025年秋防)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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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