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法律法规文件,本项目属于“五十三、装卸搬运和仓储业59”中“149危险品仓储594”中“其他(含有毒、有害、危险品的仓储;含液化天然气库)”,应该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建设单位****设计研究院****公司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单位即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调查和收集有关资料,并对项目进行现场踏勘。在建设方的配合之下,我单位编制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报请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为项目实施和管理提供参考依据。我单位对《****液氯储罐安全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进行全本公示。
一、项目概况
****按照新规范对液氯罐式集装箱装卸场地内液氯储存设施进行安全提升改造。本次改造总投资125万元,在德邦化工现有厂区内建设,不新增工业用地,总平面布置、总体布局均未发生变化,只对液氯储存设施进行安全提升,在液氯罐式集装箱装卸场地新增一台24.4立方米液氯储罐、一台10立方米每小时液氯泵、一个3平方米加压汽化器、一个1立方米氯气缓冲罐,增设液位、压力、温度连锁等安全措施,其他公辅工程利旧,不涉及产品产能、工艺变化及环保、职业卫生,项目建成后可增强企业安全防控能力。
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
联系人:陈先生
通讯地址:****开发区循环经济产业园纬十四路****
联系方式:****@qq.com
2、评价单位
环评机构:****研究院****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通讯地址:**市**区金银街16号南大科学楼
三、公示对象及征求意见范围
征求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所有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对污染物产生和环境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对建设项目运营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其他相关要求。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反馈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五、公示期限为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