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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修订)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 4号)要求,现将**县香达镇扎曲**岸污水收集处理及尾水湿地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县香达镇扎曲**岸污水收集处理及尾水湿地工程
二、建设地点:**省**州**县香达镇南侧
三、建设内容:****处理厂 1 座,处理规模为 1000m3 /d;**污水管网 38.5km 及污水检查井等附属设施;** 11600m2复合型人工湿地一处。
四、公示期为:2026年1月16日至2026年2月13日(20个工作日)
五、联系人:苏工 联系电话:152****3211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可通过邮寄信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调查单位反馈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反馈意见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