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州市非常规水源(矿井水)回收利用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答疑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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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非常规水源(矿井水)回收利用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答疑澄清公告
实施地: **市 所属行业: 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
依据文件: 霍****管理局关于**市非常规水源(矿井水)回收利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依据文号: 霍行审管发(2025)71号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2026-02-03 标书发售时间: 2025-12-31至2026-01-07


**市非常规水源(矿井水)回收利用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答疑澄清公告

一、项目名称:**市非常规水源(矿井水)回收利用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二、项目编号:****

三、澄清补遗内容:

1、答疑问题回复:

答疑问题1:关于项目经理业绩是否必须为工程总承包的问题

答复内容:项目经理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即可,并非必须总承包项目。

答疑问题2:关于“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环保)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市政(环保)相关专业注册类执业资格”认可的专业范畴问题。

答复内容: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市政(环保)”意思为市政或环保,因此配备市政相关专业或者环保相关专业的人员即可。

答疑问题3:关于同类型工程是指哪些,“结构相同”具体有什么结构要求,明确是要市政业绩还是环保业绩,还是都可以。

答复内容:请对照招标文件及初设报告内容对应放置即可,可研及初设报告已上传。

2、澄清内容:

原招标文件内容:

(1)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中4.资金来源:****银行贷款。

(2)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 4.2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期限:银行保函或现金、合同总价的10%、期限自开具之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8日。

现变更为:

(1)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中4.资金来源:建设资金来自除申请上级资金外,其余部分由**市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2)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 4.2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期限:银行保函或现金、合同总价的10%、期限自开具之日至竣工验收审计结算后210日。

四、监督部门

本项目监督部门为:****建设局

电 话:135****5283

电子邮件:****@126.com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省**市**市开元街街道**华庭

联系人:范力夫

电 话:182****1024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新晋祠路凯旋门6栋底商国大药房东侧第二部电梯4层

联系人:任婷钰、郭会艳

电话:181****6177、183****0127

电子邮件:****@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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