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巴河左岸****泵站****小学段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14日—2026年1月21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27-****556 ****
通讯地址:****办事处信义大道42号
邮 编:636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环境局
2026年1月14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相关情况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巴河左岸****泵站****小学段防洪治理工程 | **市**县同州街道 | **** | **鑫****公司 | 项目位于**市**县同州街道巴河左岸,起于二丝厂段防洪堤末端,****小学上游处的 S202 省道桩板墙。项目**堤防总长1.21km,其中,**衡重式挡墙堤395.0m,**管护栈桥326.5m;**人车分离步道(兼应急疏散平台)488.5m;配套**应急疏散梯步9处,穿堤建筑物2处。项目总投资3978.2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7.68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71%。 | 施工期: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扬尘:积极推行绿色施工、加强对扬尘的源头的管理,施工工地进行打围施工,围挡高度不低于2.5m,围挡顶部设置喷雾除尘设施,对产生扬尘的环节通过喷淋、洒水等方式进行湿法作业;施工区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进出场车辆应冲洗干净,车身外部、车轮、底盘目视不得沾染污染和泥土等;材料运输车辆禁止超载,装高不得超过车厢板,并加盖篷布,防止沿途扬尘及洒落等。 2、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加强施工机械的保养维护,提高机械的正常使用率;加强对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烟尘和颗粒物排放;动力机械多选择使用电动工具,严格控制燃油机械的使用;场内施工机械需选用符合相关标准的施工机械,并定期维护;施工机械应使用清洁的燃料能源;禁止使用废气超标排放的车辆。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和基坑排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冲洗车辆或洒水降尘,不外排。 2、生活污水:依托租用民房已建预处理设施(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行统一收集,****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施工期生活污水不外排。 3、淋滤水:根据施工工区布置情况在其周边开挖简易排水沟,排水沟出口设置沉淀池。工区内临时堆存的表土、土石方、及建筑材料(如砂石料)等堆放区周边设置编织袋或挡土墙进行临时拦挡,外部布设排水沟,出口处接沉淀池,降雨期间采用防雨布进行覆盖。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在施工场地周围,****学校等敏感目标施工段设置高度为2.5m的围挡,施工围挡应选择硬质、密闭、隔音效果好的材料,阻隔施工噪声传播,既充当了隔声屏障又保证了周围居民和学生的安全;必要时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 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 3、优化施工方案,尽量缩短施工周期,选低噪设备,对噪声较大的设备采取隔声、临时声屏障。 4、对车辆噪声采取严格控制运输时间和运输路线。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弃渣:由自卸汽车运往临时堆料场暂存,后期运往樊家湾弃渣场,项目产生的弃渣得到了合理处置。 2、沉淀池底泥:定期清掏,用于工程河道低洼处回填料使用。 3、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对可回收的进行回收外卖,对不能回收的统一收集清运至周边指定建筑垃圾堆场处理。 4、生活垃圾:施工区生活垃圾通过在施工场地设置垃圾桶进行收集,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及时清运至附近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陆生动植物保护措施:施工过程中,通过优化施工方案尽量控制施工动土范围,有效降低项目建设对评价范围内植被的影响和破坏;优选施工时间,避开野生动物活动的高峰时段,避免对动物栖息生境的破坏。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动植物保护意识。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动物保护意识。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和教育,严禁偷猎、捕杀野生动物。 2、水生生物保护措施:选择在枯水期及非汛期施工,格按照环保要求施工,严禁将生活垃圾、生活废水、施工生产废水随意排入河道;及时清运施工固体废弃物,不得堆放在河道中,最大程度减少施工固体废弃物对河流水质的不利影响。 3、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包括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及临时措施等。施工完成后,需对区内的用地进行全面整治,包括场地平整、覆土等,回覆的表土使用施工前剥离并保存的表土;场地平整后,需撒播草籽或栽植乔灌木进行植被恢复。对临时堆放的土石方和表土应做好防雨遮雨措施、四周设拦挡。在场地开挖范围内有上游汇水和场地集水的区域设置临时排水沟,在排水沟出口设置沉沙池,以防止泥沙进入周边排水系统。 4、迹地恢复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搬离施工场地内的各类机械设备,与项目建设无关的临时设施需全部及时拆除,对拆除后能进行利用的建筑垃圾进行回收再利用,不能进行利用的建筑垃圾运至指定建筑垃圾堆场处置。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场地清理平整及植被绿化恢复工作,对植被恢复遵循“破坏多少,恢复多少”的原则。根据各处原有植被状况和植物立地条件等具体情况予以及时恢复。 运营期: 本项目属于非污染生态型建设项目。工程营运期不会对环境产生污染,并带来一定的环境正效益。同时,还具有明显的社会环境正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