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生活垃圾焚烧供热县域小型化项目
二、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自治区**市**树林召镇林荫路西南园街北锦华园3#综合楼502室
三、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五州****公司****公司
联系地址:鄂尔多****花园5号商业楼一层2号
四、事项概况
项目名称:**生活垃圾焚烧供热县域小型化项目
建设内容:本项目总用地面积3.5388公顷(合53.082亩),项目建筑面积为14000平方米,主要建设一期焚烧厂房、生化池及处理车间、宿舍楼、食堂及相关配套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焚烧垃圾102200吨/年,产生蒸汽外供能力13.5/h吨。
建设地点:****开发区经一**,满防线东。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为2200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建设意义:
垃圾治理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生态文明和城市管理的重要内容,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
目前**生活垃圾处置方式为卫生填埋,****填埋场——****填埋场,位于**树林召镇碾房村瓦窑社,距市区约30公里,占地面积315亩,库区面积180亩,设计高度18米,库容量117.4万立方米,设计使用年限15年,项目总投资2770万元,设计日处理生活垃圾约210吨。垃圾场已填埋垃圾约90万立方米,约1-2年库容将满。现有填埋场现已接近使用年限,难以满足满足**长期发展的需求,为相应**自治区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的要求,需重新考虑生活垃圾处置路径。为加快解决**生活垃圾的出路问题,满足**生活垃圾处理需求,最大限度实现垃圾的快速无害化和减量化处理,改善**生活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决定建设**生活垃圾焚烧供热县域小型化项目。
为满足**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和市政污泥的处理需求,响应国家设施协同高效衔接、协同增效节能减排的政策要求,拟将生活垃圾、污泥垃圾协同处理,故提出本项目。
五、征询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您对本事项的实施有什么建议和意见;
本事项实施对当地居民生活、生产的影响;
本事项实施对地方**和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
事项实施对当地商业经营、周边交通和社会治安的影响。
六、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实施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联系。
2、自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实施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事项实施有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项目实施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提出。
七、联系方式
1、****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李 冰 电话:139****5111
座机:0477-****852 邮箱:****@qq.com
2、****
联系人:郑岩磊 电话:181****4736
3、**五州****公司****公司
联系人:王 强 电话:153****4508
邮箱:****@qq.com
公示发布单位:****
公示发布时间:202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