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区综治中心项目(设备采购)(二次)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6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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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中心项目(设备采购)(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

**省**市**区鳌峰路 2 ****广场 1 号楼 14 层 06、07 单元

618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货物类

标的名称

报价明细内容

规格型号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时间

****中心项目(设备采购)

指挥中心大屏、视频处理器等

海康威视DS-D4118CA-1PM、

海康威视DS-DT60V-03HI04NO等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1批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交货,交货后15日历天内设备安装完毕。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淳(组长)、陈守勇、韩方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①代理服务费收费的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按中标金额所对应的收费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的50%计取,若不足4000元,按4000元计取。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转账、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人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 ②代理服务费专户:开户名:****;开户行:****银行**市**支行;账号:140********00128064。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4635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经评审,各供应商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2)领取通知书及发票办理事宜请发送邮箱****@126.com。

(3)本项目成交供应商需递交纸质响应文件,其他供应商无需递交纸质响应标文件。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向代理机构提供加盖公章的响应文件纸质文件3份,电子版一份。纸质响应文件应当与电子响应文件一致,有不一致的以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为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地址:**市**区航城街道会堂路158号

联系人:艾工

联系方法:0591-****8025

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西洪路518号综合楼B幢401单元

联系人:吴工

联系方法:153****2065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1)**区招标采购统一服务平台,网址https://clqzbcg.****.cn/;

(2)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bulletin.****.com/。

※上述媒体的有关信息若不一致,应以**区招标采购统一服务平台发布的为准。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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