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根据2024年度经营业绩暨2025年经营业绩跟踪审计情况,****公司与我段**汽车接送业务外包项目中提供的5台车辆的13张保险单均为伪造、8台车辆均未取得道路运输证,现需中止与其**相关项目,涉及**新场公寓、**公寓、**公寓、**湾公寓的汽车接送业务外包项目均需重新招标。现对本项目进行邀请竞争性谈判。
**房建生活段**湾公寓汽车接送业务外包项目,中标方提供汽车接送业务包括车辆(2辆9座、1辆15座或以上)、司机及各种费用、每日接送乘务员服务。接送路线为①**湾公寓至客整所派班室(往返行程约4.4公里),②**湾公寓到汉口站接乘务员至客整所(往返行程约9公里)。③**湾公寓至汉口公寓(往返行程约7公里)。
1.预计履行计划期间(2026年2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小计120天),**湾公寓①②路线日均图定接送36班次,**湾公寓③路线日均往返16趟次,预计①②接待4320班次,③接待1920趟次;中标方在保障驾驶安全、不违反劳动法的前提下,需在**湾公寓执行两种班制(三班轮班制每班不少于2人往返上述路线①②,另每天不少于1人往返路线③,每日保证有3人在岗)完成24小时不间断往返接送乘务员服务。
2.结算方式:路线①②每月按据实班次统计工作量确认后按工作量区间比例结算并核减考核金额,路线③每月按据实趟次统计工作量确认后按工作量区间比例结算并核减考核金额,具体为:
①实际接送工作量在招标工作量的95%(含)以上,按每月合同金额的100%结算;
②实际接送工作量在招标工作量的90%(含)-95%之间,按每月合同金额的98%结算;
③实际接送工作量在招标工作量的85%(含)-90%之间,按每月合同金额的96%结算;
④实际接送工作量在招标工作量的80%(含)-85%之间,按每月合同金额的94%结算;
⑤实际接送工作量在招标工作量的75%(含)-80%之间,按每月合同金额的92%结算;
⑥实际接送工作量在招标工作量的70%(含)-75%之间,按每月合同金额的90%结算;
⑦ 实际接送工作量在招标工作量的65%(含)-70%之间,按每月合同金额的88%结算;
⑧实际接送工作量在招标工作量的60%(含)-65%之间,按每月合同金额的86%结算;
⑨实际接送工作量在招标工作量的30%(含)-60%之间,按每月合同金额的80%结算(此为保底价);
汽车接送每月按据实班(趟)次统计工作量确认后按工作量区间比例结算费用乘以当月《**房建生活段公寓汽车接送服务工作质量考核表》考核得分的比例清算费用并核减考核金额。即汽车接送按清算费用乘以《**房建生活段公寓汽车接送服务工作质量考核表》得分的比例为当月结算金额并核减考核金额。
实际汽车接送量在招标工作量的65%(含)至130%(含)之间不得增减人员,在招标工作量的130%以上或65%以下协商增减人员及车辆。
3.公寓如遇临时接待,投标人应配合完成临时任务。
4.因招标方生产布局调整或其他无法抗拒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合同自动终止。
| 序号 |
包件编号 |
包件名称 |
| 1 |
BJ-001 |
**房建生活段**湾公寓汽车接送业务外包项目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方式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承诺中标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近3年内须具有接送汽车接送业务的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全事故记录,投标人要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
5.****铁路局黑名单内,信誉中国被执行人名单内;
6.****公司、铁路局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铁路局通报限制投标的情况;
7.邀请单位:1.****公司
2.**零****公司
五、招标文件获取
1.发售时间:2026年1月15日至2026年1月19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时间,下同)。
2.获取方式:投标人将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报名申请表》(格式见附件)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163.com,获取招标文件,邮件名称为:“投标项目+公司名称”。
六、投标文件递交加急标书代写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21日8时30分(**时间),投标文件须当面递交给招标人,地点为**房建生活段1号楼3楼305会议室。加急标书代写
(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2026年1月21日8时30分(**时间)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为**房建生活段1号楼3楼305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参加。
本公告(以及其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平台(http://cg.****.cn)上发布。
九、其他说明
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参与投标的,应在本项目开标前3个工作日书面告知招标人(发送至电子邮箱:****@163.com),并说明不能投标的原因,否则将按照《****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处置。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单位地址:**市**区**路14号
联系人: 刘 文 联系电话:131****1059
联系人: 毛孟泽 联系电话:027-****3261
****集团有限公司
**房建生活段
2026年1月15日
附件
报名申请表
| 申请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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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 |
法人委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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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执照编号 |
纳税人识别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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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注册资金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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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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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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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及电话 |
姓 名 |
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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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定电话 |
传真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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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投标项目(投多个标段时依次填写)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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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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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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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所具备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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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 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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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