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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台行审规﹝2026﹞1003号
建设单位:****。我局于2025年9月25日核准了****1#厂房、2#厂房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该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台商投资区恒苍三路以北,恒苍路以西。
因用地红线角点坐标修改、1#厂房室内外高差增加,****于2026年1月16日向我局提出申请,拟对该项目用地红线角点坐标进行修改,1#厂房、2#厂房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进一步优化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修改。在符合土地出让规划条件的前提下,拟同意该项目1#厂房、2#厂房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修改。
现将修改前后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公示如下:
修改前、后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对照表
| 原核准总平 | 拟修改总平 | |
| 用地面积 | 32117㎡ | 32117㎡ |
| 总建筑面积 | 24872.46㎡ | 24872.46㎡ |
| 计容建筑面积 | 51702.64㎡ | 51702.64㎡ |
| 容积率 | 1.61 | 1.61 |
| 绿地率 | 10.03% | 10.03% |
| 建筑密度 | 59.77% | 59.77% |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042025GG****543号) | 附件由“2025年9月25****管委会行政审批局批复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修改为本次拟修改总平面图 | |
具体修改内容详见附图。
设计单位:九邑(厦****公司
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规定、《**省实施〈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现将拟核准的修改方案进行公告,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告时间为十个工作日。公告期限内,利害关系人可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进行陈述、申辩等主张或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本局以上事项将予以核准办理。
****管委会行政审批局办公地点:**台商投资区角美镇汇福路5号漳****服务中心。
邮编:363107 网址:http://tiz.****.cn/
联系电话:0596-****793,联系人:小庄。
****管委会行政审批局
202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