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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国自然**部令第8号)的规定,现将**省****公司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乙级施工资质新设的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局生态修复科反馈,反馈意见请提供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局**路73号
邮政编码:517000
联系电话:0762-****016
邮 箱:****@163.com
2026年1月16日
附件:2026年**市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乙级资质审查结果公示表(第1号)
| 序号 | 申请单位 | 申请类型 | 申请资质类别 | 审查结果 | 备注 |
| 1 | **省****公司 | 新设 | 施工乙级 | 拟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