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城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6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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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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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2月24日
5、评审日期:2026年01月15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服务质量:符合国家规定及行业标准
3.其他说明:包最高限价44元是指国家****救援队伍每人每天执行的伙食标准及**省补助标准
三、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01 ****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 **省******办事处新二十四大街与****酒店东侧12号楼103号门面房 44.00 评审总得分:97.6分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符合国家规定及行业标准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符合国家规定及行业标准
四、评审专家名单
陈传运(业主评委)、陈朝兵(组长)、潘琳、韩黎、齐先君。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的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11,100.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及《**公共**交易平台(**省 **县)》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对成交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一次性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大道西段南侧460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82****95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市新五大道建业壹号城邦一号楼19A18室
联系人:付慧慧
联系方式:187****82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慧慧
联系方式:187****8288
附件(3)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1-16
中标通知
商城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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