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知新35井钻井工程建设项目临时用地续期的批复

审批
四川-德阳-旌阳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6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关于知新35井钻井工程建设项目临时用地续期的批复
索 引 号: ****
文 号:德自然资发〔2026〕7号
发布日期: 2026-01-16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分局报送员
公文种类:
相关附件:

德自然资发〔2026〕7号

******分局:

你局《关于申请知新35井钻井工程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延期的请示》(德旌自然资〔2026〕3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基础设施建设使用临时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4〕2159号)和《****关于临时用地延期办理及土地复垦管理工作的通知》(德自然资发〔2025〕50号)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中国****公司****公司采气一厂(以下简称:申请人)延期使用位于**区双东镇东美村9组,共0.2386公顷土地[其中:耕地0.2386公顷(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用地0.0000公顷;未利用地0.0000公顷]作为知新35井钻井工程建设项目临时用地。详细用途参照初次批复为准,不得改变。

二、临时用地有效期截止2027年5月28日。

三、你局应告知申请人必须严格按照临时用地相关法律法规使用土地,在批准的临时用地范围内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不得转让、出租、抵押临时用地。在延期使用过程中坚决杜绝擅自改变临时用地用途、擅自扩大临时用地范围等违法行为,否则,我局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四、你局要督促申请人在该临时用地延期批准后20日内按规定妥善处理好农户补偿等相关事宜。

五、你局应严格按《土地复垦条例》等相关规定,在临时用地到期后,及时组织、督促申请人按照土地复垦方案进行复垦,并做好复垦初验和备案工作,确保该临时用地使用期限届满之日起一年内,在自然**部临时用地监管系统中的完成复垦备案销号工作。

六、你局应当在该临时用地延期批准后20个工作日内(且在该临时用地初次申请复垦期限内),将该临时用地续期批准文件等资料上传至自然**部临时用地信息系统,完成临时用地续期备案,并向社会公开临时用地续期批准信息。如超期未完成信息备案的,此批复视为废止。

****

2026年1月13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