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华锐药业有限公司年产90万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生产项目(一期)

审批
江西-宜春-樟树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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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982MA7FR60903熊志云
熊志云**省**市**市
张家山街道杨园里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90万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生产项目(一期)****
2021版本:049-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药用辅料及包装材料制造C2720-C2720-化学药品制剂制造
**省**市**市 **省**市**市张家山街道杨园里
经度:115.302 纬度: 28.061****环境局
2025-08-11
樟环评字〔2025〕18号****0982MA7FR****3001Z
2025-09-111000
90****
MA7FR609-0****
MA7FR609-0******公司
****0104MAE077MR032025-10-01
2025-10-05
2025-11-172025-12-15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项目为**项目本项目为**项目
未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二硫化硒洗剂2.55万件、米诺地尔搽剂3万件、乳果糖口服液1.8万件、洛索洛芬钠口服液3万件和莫匹罗星软膏1.8万件年产二硫化硒洗剂2.55万件、米诺地尔搽剂3万件、乳果糖口服液1.8万件、洛索洛芬钠口服液3万件和莫匹罗星软膏1.8万件
未变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二硫化硒洗剂、米诺地尔搽剂、洛索洛芬钠口服液工艺流程:称量-配液-过滤-灌装-包装 乳果糖口服液工艺流程:搅拌-过滤-灌装-包装 莫匹罗星软膏工艺流程:加热搅拌-配制-灌装-包装二硫化硒洗剂、米诺地尔搽剂、洛索洛芬钠口服液工艺流程:称量-配液-过滤-灌装-包装 乳果糖口服液工艺流程:搅拌-过滤-灌装-包装 莫匹罗星软膏工艺流程:加热搅拌-配制-灌装-包装
未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废水:项目营运期外排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洗衣废水、化验室废水、洗瓶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和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再与生产废水一起经絮凝沉淀+一体化生化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后达到《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8-2008)中表2、《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2****科技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严者要求,再****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尾水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外排赣江。 废气: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化验室废气、锅炉废气。本项目产生的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均经新风系统收集处理,最后无组织排放;化验室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排放;锅炉废气(燃料为天然气)通过8m排气筒(DA001)排放。 项目运营期氯化氢、颗粒物和硫酸雾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927-1996)中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TVOC、甲醇、乙腈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3部分:医药制造业》(DB36/1101.3-2019)中表3中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锅炉燃烧废气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灌装机、空气压缩机等各类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维护,安装消声器和隔振器等措施,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废分子筛、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反渗透膜、废过滤棉、废机油、实验废液、滤渣、污泥、废活性炭。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置;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废分子筛、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反渗透膜、废过滤棉定期由厂家回收;废机油、实验室废液滤渣、污泥暂存于危险废物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置,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仓库面积为40m2,危险废物暂存库面积为10m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执行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废水:项目营运期外排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洗衣废水、化验室废水、洗瓶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和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再与生产废水一起经絮凝沉淀+一体化生化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后达到《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8-2008)中表2、《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2****科技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严者要求,再****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尾水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外排赣江。 废气: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化验室废气、锅炉废气。本项目产生的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均经新风系统收集处理,最后无组织排放;化验室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排放;锅炉废气(燃料为天然气)通过8m排气筒(DA001)排放。 项目运营期氯化氢、颗粒物和硫酸雾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927-1996)中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TVOC、甲醇、乙腈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3部分:医药制造业》(DB36/1101.3-2019)中表3中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锅炉燃烧废气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灌装机、空气压缩机等各类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维护,安装消声器和隔振器等措施,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废分子筛、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反渗透膜、废过滤棉、废机油、实验废液、滤渣、污泥、废活性炭。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置;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废分子筛、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反渗透膜、废过滤棉定期由厂家回收;废机油、实验室废液滤渣、污泥暂存于危险废物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置,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仓库面积为40m2,危险废物暂存库面积为10m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执行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
未变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6733.2 0 0 0 6733.2 6733.2
0 0.6033 0 0 0 0.603 0.603
0 0.0588 0 0 0 0.059 0.059
0 0.0056 0 0 0 0.006 0.006
0 0.0745 0 0 0 0.075 0.075
0 0 0 0 0 0 0 /
0 0.189 0 0 0 0.189 0.189 /
0 0.1171 0 0 0 0.117 0.117 /
0 0.3796 0 0 0 0.38 0.38 /
0 0.346 0 0 0 0.346 0.346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隔油池+化粪池+絮凝沉淀+一体化生化处理设施 《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8—200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科技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隔油池+化粪池+絮凝沉淀+一体化生化处理设施 达标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天然气燃烧采用低氮燃烧技术+25m DA001排气筒 氯化氢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排放标准限值,硫酸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排放标准,TVOC、甲醇、乙腈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3部分:医药制造业》(DB 36/1101.3—2019)排放标准限值。锅炉燃烧废气、颗粒物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天然气燃烧采用低氮燃烧技术+25m DA001排气筒 达标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消声、减震、隔声等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消声、减震、隔声等措施 达标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危废暂存间、试剂间、危化品仓库、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地面采用水泥硬化和防渗、防腐措施;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需采用高标号水泥硬化防渗,并采用环氧树脂地面防渗和防腐,并做好防风、雨淋;其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小于等于1.0×10-7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一般固废暂存间、化验室需做好地面防渗,其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7cm/s;生产区、原料仓库、办公区等其他区域一般地面硬化 危废暂存间、试剂间、危化品仓库、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地面采用水泥硬化和防渗、防腐措施;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需采用高标号水泥硬化防渗,并采用环氧树脂地面防渗和防腐,并做好防风、雨淋;其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小于等于1.0×10-7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一般固废暂存间、化验室需做好地面防渗,其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7cm/s;生产区、原料仓库、办公区等其他区域一般地面硬化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置;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废分子筛、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反渗透膜、废过滤棉定期由厂家回收;废机油、实验室废液滤渣、污泥暂存于危险废物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置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置;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废分子筛、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反渗透膜、废过滤棉定期由厂家回收;实验室废液、污泥暂存于危险废物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置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危废暂存间、试剂间、危化品仓库、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地面采用水泥硬化和防渗、防腐措施;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需采用高标号水泥硬化防渗,并采用环氧树脂地面防渗和防腐,并做好防风、雨淋;其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小于等于1.0×10-7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一般固废暂存间、化验室需做好地面防渗,其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7cm/s;生产区、原料仓库、办公区等其他区域一般地面硬化 危废暂存间、试剂间、危化品仓库、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地面采用水泥硬化和防渗、防腐措施;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需采用高标号水泥硬化防渗,并采用环氧树脂地面防渗和防腐,并做好防风、雨淋;其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小于等于1.0×10-7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一般固废暂存间、化验室需做好地面防渗,其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7cm/s;生产区、原料仓库、办公区等其他区域一般地面硬化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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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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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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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