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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审管批字〔2026〕17号
****卫生健康局:
你单位报来《****卫生健康局关于的函》及其附件收悉。该项目积极响应应对人口老龄化、乡村**等国家战略,有效提升**利用效率,填补城乡医养服务差距、推进民生保障均等。经研究,同意实施**区医联体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设项目(一期)(项目代码:****)。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
**市**区(园艺镇、礼和乡、燕子墩乡)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建****人民医院****中心、****卫生院改建医养结合服务设施、****卫生院****中心,总建筑面积共计14600平方米。
三、匡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8388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四、相关要求
(一)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请你单位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及说明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23〕304号)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项目要从空间布局、设施配置、安全防护等方面科学合理确定改造提升内容,严格落实环境、安全等相关条件,按基本建设程序有序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三)此批复不作为本项目施工招标依据,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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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