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农业大学2处快递服务中心整体出租交易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R2026HL2000205)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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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项目名称

****2****中心整体出租

项目编号

****

挂牌起始日期

2026年1月16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6年2月5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发布公告。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水厂南侧部分房间、南区培训楼一楼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租赁权

所在层数

详见附件:出租标的明细表

租赁使用面积

北区水厂南侧部分房间合计459.64 ㎡

培训楼一楼289.75 ㎡

租赁期限

26个月

租金支付方式

首次交纳前14个月租金,第二年交纳12个月租金。

租金递增方式

装修期限

履约保证金

成交年租金的30%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出租方自用

是否设置优先权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出租要求

1、出租用途要求:****中心。

2、严禁超范围经营,严禁邮递国家、省、市及学校明令禁止的违禁物品。

3、校内派送方式为自取,严禁快递车辆在教学生活区等非许可路径范围内行驶。

4、承租方应对所承租房产实施装修装饰,费用由承租方承担,装修期计算在承租期内。

5、承租方应对承租房产消防设施及相关手续充分了解,并确认符合行业经营规定标准,承租方对承租房产的装修装饰应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学校消防机构备案。

6、承租方需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经营场所进行消防安全评估,正式运营前,向学校提交评估合格的消防安全评估报告,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并于2026年2月28日前开始正式运营。逾期未正式运营,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或予以延迟运营2000元/天的标准扣除履约保证金,承租方须自正式运营起10个工作日内补齐履约保证金。

7、承租方经营过程中,应按照《****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其它消防法规要求,接受出租方消防机构监督检查,承租方因违反相关规定受到上级部门处罚、查封停业等行为,出租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8、承租方车辆进出校园按照《****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执行,停车费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进入校园车辆为货物周转专用,周转完成后需驶离校园,车辆停放地点、通行时间、通行线路等需按出租方要求执行。

9、承租方须具备整合同类快递**能力,应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240日内引入至少7家快递品牌(不含承租方自营快递品牌),所引入快递品牌应为行业主流快递品牌,承租方应提供引进快递品牌(服务范围覆盖****主校园区域)的直接或间接**协议,承租方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240日内未引入到7家快递品牌(不含承租方自营快递品牌),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10、租赁期间,出现的房屋及设备损坏,由承租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

11、承租方须做到依法安全经营。在经营中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要自觉服从出租方安全、卫生等管理,接受出租方相关部门的检查,根据出租方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

12、租赁期内,若因学校对出租房屋实施整体拆除、改扩建或调整使用功能等规划,导致承租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本合同自动终止。出租方仅需向承租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及剩余租期的租金,无需承担其他任何赔偿、补偿或履约责任。

评估情况

评估价

629112.91元/年

评估基准日

2025年2月25日

评估机构

**慧丰资产评估房****公司

挂牌底价

630000元/年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

出租方承诺

我方现委****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并****交易所组织实施招租行为。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委员会会议纪要【2025年4届第24次会议】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财政厅****管理局

特别

告知

1、本项目采取承租方资格条件前置审核,意向承租方应当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向出租方提供资格证明材料,由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出租方向意向承租方出具《审核证明》。经审核通过的意向承租方登录交易机构网站进行出租报名,审核不通过的交易机构不予受理。

2、交易机构将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出租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提供的出租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出租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出租标的移交的凭据。

3、意向承租方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出租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出租标的物、****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包含交易须知等所有附件)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承租方全部承担。

4、出租标的虽已经过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但房产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可能与实际有误差,仅供参考;如确有误差,不作调整。

5、出租标的成交后,承租方应当按照本公告的约定与出租方签署《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并严格履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中的条款。

6、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前,由于不可抗力、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开发拆迁、政府政策性规定等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自动终止,出租方、承租方及交易机构均不算违约,承租方已支付的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等款项全额退还给承租方。

7、如因出租方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的,与交易机构无涉,承租方有权要求交易机构退还交易保证金。

8、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后,其他事宜由承租方与出租标的产权单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

9、承租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前14个月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交易机构或出租方有权视作承租方放弃标的。承租方放弃或视作放弃出租标的的,出租标的可再次出租;如再次出租时的成交租金低于本次成交租金的,出租方保留追诉违约承租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10、本公告全部内容由出租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交易

条件

资金交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首次交纳前14个月租金,第二年交纳12个月租金。

承租方资格条件

1、 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具有直营快递序列的企****公司),营业执照须含快递服务经营项目。

2、 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有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企业参加。不接受校园快递项目3年内受到过上级相关部门处罚的企业。

3、 须具有合法且在有效期内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

4、 须提供包括邮政、顺丰、京东、申通、中通、圆通、韵达、极兔8家快递品牌(品牌名称以所提供**协议中表述为准)之内的4家(含承租方自营快递)及以上且服务范围覆盖****主校园区域的直接或间接**协议,协议内容须阐明授权承租****园区域内提供快递代收、代取服务。

5、 须提供本企业50名以上员工连续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时间应为本项目招租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三个月)。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7、 按照公告附件内容提交《承诺书》。

标的交割

1、出租标的的交割事项由承租方与出租方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中约定。

2、合同期限内,承租方须安装水表和预付费式电表,缴纳租期内水、电等费用;包烧费由出租方承担。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承租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 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服务费****银行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审核证明》原件、提交出租方审核的资格证明材料)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2、 承租方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出租方签订本公告附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承租方应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签订之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出租标的前14个月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银行账户。

3、 承租方携带与出租方签订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其中一份合同原件留交易机构存档)及出租方出具的前14个月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交款票据到交易机构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并领取《交易凭证》。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1、意向承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2、 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方法可点击网页页首“交易指南”处查看。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

3、 交****银行、手机银行及柜台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等相关款项,不接受现金支付。具体细则请点击进入“交易指南”处查看。

4、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意向承租方资质审核

1、 审核材料提交时间:2026年1月17日-1月23日9:00-16:00

2、 提交材料地点:长江路600号后勤处202室

3、 联系人:郑老师,137****9870

4、 所需提交材料: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全部佐证材料。

所提交全部材料(包括复印件)需要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审核材料为现场审核,不接受邮寄。

现场展示

1、 展示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请提前联系)

2、展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郑老师,137****9870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6年1月16日至2026年2月5日

报名手续

1、承租报名

(1)意向承租方应在本项目挂牌公告期截止日15:00前(2026年2月5日15:00前),登录交易机构网站(www.****.net),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出租标的提交报名、上传身份证明和资质材料;

(2)意向承租方应在2026年2月5日17:00前足额交纳保证金。

2、意向承租方须上传材料

(1)资产承租申请书(签章);

(2)交易须知(签章);

(3)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提交出租方审核的全部证明材料(签章);

(5)按照公告附件内容提交《承诺书》;

(6)出租方出具的《审核证明》。

3、资格审核

交易机构对意向承租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核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并足额交纳保证金的才具备竞价资格。经形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不具备竞价资格;已交纳保证金的,交易机构在竞价结束后退还给意向承租方。

4、注意事项

(1)意向承租方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交视为无效保证金。

(2)交易机构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承租方须将每项资金交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3)出租成交后,如交易机构或出租方发现承租方提供的材料有造假、作弊、欺诈等行为的,本次出租结果无效,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 交纳:200000元人民币。截止时间2026年2月5日17时00分00秒,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标书代写

2、 处置:承租方的保证金在签署《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并交纳交纳前14个月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后全额退还,其他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全额退还。

3、 若非交易机构、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交易机构留取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归出租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出租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承租方);(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的;(4)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前14个月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的;(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加价

增价幅度(元/年)

1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6年1月16日09:00-2026年2月6日09:30

延时竞价周期(秒)

300

服务费

由承租方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一次性付清。

附件下载标书代写

附件:出租标的图片.zip

附件:资产承租申请书.doc

附件:交易须知.doc

附件:承诺书.doc

附件:出租标的明细表.xls

附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doc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陈女士:0451-****0172

举报投诉电话

0451-****0259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单位地址

**省****岗区长江路28-8号

交易机构

****交易所(www.****.net)

技术支持

400-****-9082

附件(6)
招标项目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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