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医院门诊楼三层、八层部分区域强电线路改造项目(第二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中心医院门诊楼三层、八层部分区域强电线路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到****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2月2日14时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中心医院门诊楼三层、八层部分区域强电线路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00万元
最高限价:14.00万元
采购需求:中心医院门诊楼三层、八层部分区域强电线路改造项目,工程内容包含门诊三楼北侧西半部分(生殖医学科区域)和八楼南****中心以外的区域)的强电线路、灯具、开关、插座、配电箱更换,新增应急照明系统,以及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其他全部工程内容。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开工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工,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公司名义参与投标)。
2、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供应商所报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被更换后超过6个月且已按相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须在磋商现场提供采****管理部门和采购人盖章的变更证明材料原件****管理部门盖章确认变更内容的原中标通知书原件(变更证明材料原件或原中标通知书原件密封在“资信证明”密封袋中),未提供的取消磋商资格。若发现成交供应商所报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的,磋商后再提供的变更证明材料不予认可,直接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按弄虚作假处理。
3、参与磋商的供应商需提供本单位为建造师(项目经理)和委托代理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资料。
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指能体现供应商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供应商单位名称),供应商须同时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公章的花名册;若供应商注册地人力**和社会保障网站无法提供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供应商须提供体现供应商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公章和供应商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须为2025年7月以来连续缴纳6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资料;
4、供应商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对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标书代写
注:“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自动跳转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以此网站查询为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1月19日至2026年1月23日每日8:30至11:30,14:00至17:30(截止时间)(**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标书代写
2、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规定时间内将获取磋商文件时所需证件清晰的扫描件【①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证书;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④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身份证及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⑤如法定代表人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委托代理人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公司邮箱(邮箱:****@163.com,邮件主题:中心医院门诊楼三层、八层部分区域强电线路改造项目获取磋商文件资料+供应商名称+电话)。
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磋商现场资格后审为准。
3、售价:每份人民币30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2月2日14时30分(**时间)
2、地点:**市**区**路219****中心1号楼402室
五、开启:
1、开启时间:2026年2月2日14时30分(**时间)
2、开启地点:**市**区**路219****中心1号楼4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采购与招标网、****外部官方网站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本公告,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路31号
电话:0546-****5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路219号
联系方式:0546-****9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女士
电话:0546-****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