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地建设项目(年产60万吨硫酸和10万吨钾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2026年1月15日,我公司委托****承担了“****基地建设项目(年产60万吨硫酸和10万吨钾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基地建设项目(年产60万吨硫酸和10万吨钾肥项目)
项目性质:**
项目概要: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维吾尔自治区******开发区中的有色金属加工区,占地面积14.8公顷。项目设计建设2套30万吨硫精砂制硫酸装置,2套硫酸钾肥装置,以及余热锅炉、****电站、化水站、循环水站等配套工程,硫酸储罐、原料仓库、产品仓库等储运工程,给水、供电、供热等公用工程,废气处理、废水处理、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暂存设施等环保工程,办公、生活等福利设施。项目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工业硫酸(98%)60万吨,农业用硫酸钾废料10万吨,项目分两期建设,两期建设规模均为30万吨/年硫酸及5万吨/年钾肥。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
二、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联系人:秦勇
联系电话:189****7570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地址:****市**区**江路239号**万科大厦1101室
联系人:屈**
电话:135****6062
电子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提出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的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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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