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产LED车灯250万件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1月16日至2026年01月2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市坦洲镇坦神北路91号三楼,邮编:528467
联系电话:0760-****9001
传 真:0760-****900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年产LED车灯250万件扩建项目 |
| 建设地点 | ****坦洲镇潭隆北路152号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年产LED车灯250万件扩建项目,位于**市坦洲镇潭隆北路152号,中心位置:(东经113度28分18.854秒,北纬22度17分13.542秒),扩建后总用地面积24491.5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4474.68平方米,扩建后项目主要从事LED车灯、透镜模组、大灯总成件、车用辅助照明灯具、灯具总成零部件的生产,年产LED车灯2550万件(LED车灯①140万件、LED车灯②360万件、LED车灯③100万件、LED车灯④900万件、LED车灯⑤800万件、LED车灯⑥250万件)、透镜模组125万件、大灯总成件15万件、车用辅助照明灯具100万件、灯具总成零部件15万件。 |
| 环评机构 | **市****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扩建项目主要从事LED车灯⑥的生产,主要有1)生产灯体⑥:质检、部分清洗、自然晾干等工序;2)LED灯⑥组装:手工组装、打包等工序。机加工使用切削液,铸造配套熔炉使用天然气,其余设备使用电能。 |
| 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期未接到群众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