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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沥青拌合站、水稳拌合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沥青拌合站、水稳拌合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县吾塔木乡315国道1569公里处以南约6公里处
联系人:王总
联系电话:159****7757
公示内容: 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