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县2020-139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 |||||
| 公示单位 |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二阶段(初步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6-01-16 13:41 至 2026-01-31 13:41 | |||
| 行政区划 | **省-**市-**县 | 地块面积(m2) | 31230.89 | |||
| 地块规划用途 | 居住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省**市**县**路与辛黄路**东北角 | |||
| 经度 | 117.467400 | 纬度 | 38.144310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5-09-26 至 2026-01-04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联系人 | 武工 | 单位联系电话 | 166****7084 | ||
| 样品检测单位 | ||||||
| ******公司 |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武明洋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66****7084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杨超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33****3567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省**市**县海政路131号 | |||||
| 报告主要结论 | **县2020-139号地块位于**省**市**县**路与辛黄路**东北角,地块占地面积31230.89平方米(46.85亩)。地块中心坐标东经117.46740°,北纬38.14431°。本调查地块内南侧有三处建筑物,分别为正泰光伏运营商办公场所、仓库和一处临时办公场所,该临时办公场所东南侧空地和仓库内存放钢管和扣件;地块西侧建筑为仓库,该仓库因违建被中间叫停,目前闲置。地块西南侧有一民房,民房西南侧有附近居民种植的蔬菜,地块东北侧有两处坑塘,坑塘无防渗措施,坑塘中的水主要来源于雨水,地块其余区域生长杂草,不存在硬化地面,地块内不存在地下管线、地上及地下储罐。地块历史上未存在过其他生产型企业,无相关污染源,未发生过环境事故。 本次调查共采集7个土壤点位,21个土壤样品(含2个平行样),土壤检测因子为pH、基本45项、氨氮、锰、氟化物、石油烃(C10-C40)、甲基叔丁基醚、阿特拉津、乐果。其中重金属(砷、镉、铜、铅、汞、镍、锰)、氨氮、水溶性氟化物、石油烃(C10-C40)有检出;六价铬、甲基叔丁基醚、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检出的因子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5216-2022)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锰最大检出浓度未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污染场地风险评估电子表格推导出的第一类用地风险控制值,土壤环境质量符合第一类用地要求。 本次调查共采集3个底泥样品(含1个平行样)进行检测分析,检测因子为pH、基本45项、氨氮、锰、氟化物、石油烃(C10-C40)、甲基叔丁基醚、阿特拉津、乐果。检测结果显示砷、镉、铜、铅、汞、镍、氨氮、水溶性氟化物、石油烃(C10-C40)、锰10项污染物有检出,其余因子均未检出。检出的因子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5216-2022)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锰最大检出浓度未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污染场地风险评估电子表格推导出的第一类用地风险控制值,土壤环境质量符合第一类用地要求。 综上所述,本地块未来开发利用过程中土壤污染物不会对人体造成健康风险,不属于污染地块,根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程序,本地块无需进一步的详细采样分析和风险评估,本地块的调查工作就此可以结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