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非生产区域卫生保洁 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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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发起新一轮采购的公告
本采购项目《2026年非生产区域卫生保洁 》首轮报价,通过评审的供应商少于3家,****公司《非招标工程采购流程规范》的规定,须再次发起采购。
根据首轮投标情况,我公司认为原资质和人员要求设定不当:承包保洁服务,国家层面无强制要求必须提供 ISO 三体系证书,目前国家也没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承包保洁服务的项目经理必须持有物业企业经理证或物业项目经理证。故发起采购变更申请流程进行变更,现已走完采购变更申请流程,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2026年非生产区域卫生保洁项目采购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原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政府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
变更为: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原3.1.3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个物业管理或保洁服务方面的业绩(业绩证明文件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对应的发票,合同能够体现满足上述要求的各项信息,关键页中要有双方签字和盖章的工程验收页,或可提供业主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需注明业主联系方式,以备甲方电话咨询)标书代写
变更为: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个已完成的物业管理或保洁服务方面的业绩(业绩证明文件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能够体现满足上述要求的各项信息,关键页中要有双方签字和盖章的工程验收页,或可提供业主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需注明业主联系方式,以备甲方电话咨询)标书代写
3、原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设项目经理1人(项目经理须具备物业企业经理证或物业项目经理证)专职安全员1人、现场卫生保洁人员至少18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文件中应附上述人员近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变更为: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设项目经理1人、专职安全员1人、现场卫生保洁人员至少18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文件中应附此2人近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欢迎广大供应商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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