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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权评估结果公示
社会公众:
现将****出让矿业权评估报告主要参数在****网站上向社会公众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如社会公众对评估报告存在意见建议,请按《国土**部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5号)要求,填报《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并将意见反馈给****。
联系人:赵春龙
联系电话:0432——****0091
地址:**市**街1800号,****管理处
公示期限:2026年1月16日至1月31日
谢谢**!
2026年1月16日
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
| 公示报告名称 | |||
| 意见人姓名或 意见单位名称 | |||
| 工作单位 | |||
| 详细通讯地址 | |||
| 邮政编码 | 固定电话 | ||
| 移动电话 | 传真 | ||
| 电子邮箱地址 | |||
| 现从事工作 | 专业教育背景 | ||
| 与公示报告相应 矿业权的关系 | |||
| 对报告的具体意见,请诸条列述,准确表达:(详细内容可另附页) 1、 2、 3、 | |||
| 上述意见的依据,请诸项列述,准确表达:(需逐件附文字材料) 1、 2、 3、 | |||
| 声明: 上述意见不存在恶意,本人对可能的后果负责。 意见人个人签名 意见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 |||
注:本意见表书面寄送有效。标记*的意见人信息未填写的,自然**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初审:赵春龙 复审:张英林 终审:赵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