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网络与信息化渠道**商短名单(第二批)招募(项目编号:****),评审委员会按照招募文件载明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供应商递交的申请文件的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推荐入围单位名单如下: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 1 | **** |
| 2 | ****公司 |
| 3 | **时代****公司 |
| 4 | **网信创安****公司 |
| 5 | **奥联****公司 |
| 6 | **泽新****公司 |
| 7 | ******公司 |
| 8 | 北方实验室****公司 |
| 9 | **天****公司 |
公示时间:2026年1月16日至2026年1月19日。
公示期间,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入围供应商有异议的,可向招募人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供应商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异议人对其他供应商的申请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招募人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招募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招募人:****
地址:****市**区**北街13号**通服6楼
联系人:季微
联系电话:186****8799
邮箱:****@qq.com
2026年1月16日
招募人:****
202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