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合同包1(邮政速递服务):
| **** | **市**区天**路155号,157号,159号13楼 | 1,050,000.00元 |
合同包1(邮政速递服务):
服务类(****)
| 1-1 | 速递服务 | 邮政速递服务 | 按合同约定 | 按合同约定 | 2026年全年或累计结算服务费达到合同总价人民币壹佰零伍万元整,以先到者为准。 | 按合同约定 |
陆明皓(采购人代表)、史宁、白文宇
| 1 | 邮政速递服务 | 3.54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合同包1(邮政速递服务):
| **** | 通过 | 通过 | 1,050,000.00元 | 1,050,000.00元 | 1 | 1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原因: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说明:根据《邮政法》第五条规定:“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信件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专营的目的是保障国家安全和通信秘密,保护个人隐私。《邮政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机关公文。”现受理案件的开庭传票、证据、判决书、****机关公文类别。目前****为国有邮政企业,有着成熟的寄递网络及查询回执系统,因此符合案件材料速递业务条件的仅****,根据《中华人民**国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采用单一性来源采购。
名 称:****
地 址:**市**区城郊街河滨北路628号
联系方式:020-****76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地 址:**市**区梅岗路1****中心A栋118
联系方式:020-****801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罗先生
电 话:020-****8019
****
2026年0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