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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高质量建设工作先进个人正式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中心高质量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渝人社〔2025〕485号),****中心高质量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专班(简称“市评选表彰专班”)对初审推荐对象进行筛选和审核,******局、****管理局等部门意见,经综合评审,形成正式推荐对象名单。
****金融办要求,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监督,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对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1月16日—2026年1月22日。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电子邮件、来访、电话等方式向****社会保障局、****服务中心反映。反映形式为信函的以到**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单位:****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23-****6156
地 址:**县**街道月阳路87号
联系单位:****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23-****6955
地 址:**县桂西大道南段208****中心2楼
附件:****中心高质量建设工作先进个人正式推荐对象及事迹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