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补遗
(招标编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针对漳卫**项目商品混凝土公开招标采购(招标编号:****)的招标文件,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实际需求,对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进行澄清,具体如下:
一:澄清内容:原招标文件第一卷第一章第3条第1点: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原文为: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3)体系认证要求: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类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
(4)生产能力要求:商品混凝土生产商或代理商所代理的生产厂家需具有正常生产能力,且能满足项目日常需求,有符合国家规定的配套生产设备,且应具备相应的仓储、运输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本行业政策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人施工技术及供应要求。
(5)质量保证能力:供应物资的质量标准和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各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具体要求,符合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文件规定的国家或行业标准,执行的具体标准为: JTG/T 3650-2020《公**涵施工技术规范》,粗集料采用由单粒粒级组成的连续级配,场站料仓内原材料必须为单粒粒级。
(6)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内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投标状态。
(7)必须是中交招采网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8)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标书代写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澄清为: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3)生产能力要求:商品混凝土生产商或代理商所代理的生产厂家需具有正常生产能力,且能满足项目日常需求,有符合国家规定的配套生产设备,且应具备相应的仓储、运输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本行业政策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人施工技术及供应要求。
(4)质量保证能力:供应物资的质量标准和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各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具体要求,符合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文件规定的国家或行业标准,执行的具体标准为: JTG/T 3650-2020《公**涵施工技术规范》,粗集料采用由单粒粒级组成的连续级配,场站料仓内原材料必须为单粒粒级。
(5)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内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投标状态。
(6)必须是中交招采网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7)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202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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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澄清涵(招标编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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