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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基地2025年度犬粮采购项目(Ⅱ)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帕****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省**市**区高坑镇宠物经济数字产业园A03
被投诉人1:****基地
地 址:**省****郊黑**后山
被投诉人2:****采购中心****中心)
地 址:**市**区**路388号
相关供应商:****
地 址:**省****经济开发区银河大道8号
四、基本情况
****中心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本项目中标公告未按规定公开《中小企业声明函》,采购程序违规。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部分缺乏事实依据,部分属于无效投诉内容,驳回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