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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中华人民******检查总站轮训大队2025年度预算基础建设采购项目(以下称本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开发区****社区****小组4幢7号商铺
被投诉人:**润滇****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广场B座21楼
当事人:****检查总站
地 址:**省**市**区滇池路966号
相关供应商:********公司)
地 址:**省******办事处广福路和前兴路交叉口商鼎大厦10层1008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公司不符合资格要求,涉嫌提供虚假材料,应认定其成交无效。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部分缺乏事实依据、部分成立,成交结果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