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一、项目编号:****、8BB
二、项目名称:****总队2023年“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剩余资金)8标包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海底鹰****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省滇中新区云水路1号智能制造产业园A1栋335-1号
被投诉人:**鼎鑫****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商务中心B座14楼
当事人:****总队(**省消防救援局)
地 址:**省**市****社区
相关供应商:********公司)
地 址:**市新街**洋工程特种装备产业园内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水安公司不具备水下无线通信系统的生产研发能力;投诉事项2,中标产品制造商响应错误,水安公司提供的检测报告不实。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2部分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