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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关于2024年度第四批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东农〔2024〕168号)文件精神,并按照《关于做好**县2024年度省级农业生态保护与**利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东农〔2025〕71号)及项目管理要求,****财政局共同对各申报单位现场考评、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等程序,现将确定的**县2024年度省级农业生态保护与**利用专项项目情况—秋季秸秆离田收储补助情况(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可向****反映。
联系单位及电话:东****保护中心 ****
附件:2024年度秋季水稻秸秆离田收储和多种形式利用按量补助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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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6日
公示附件:**县2024年度秋季水稻秸秆离田收储和多种形式利用按量补助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