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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赁位于**市**区公园北街19号18幢1****社区****中心)部分商业房产(135.00 ㎡)(二次挂牌) |
| 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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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1万元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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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1-16 |
| 网络竞价 |
| 一、本次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为一年期不动产使用权价值包含增值税。 二、房产用途为住宅,所占土地性质为划拨,城镇住宅用地,目前用途为商业门面房。 三、该标的房屋于2025年12月31日租赁到期,目前还在经营中,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具有优先承租权。若此次原承租方未最终承租,原承租方于出租方和新承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搬离。 四、若承租方在办理营业执照过程中需进行房屋安全鉴定,由承租方自行联系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鉴定,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五、若承租方需要办理房屋消防安全手续的,由承租方自行办理,费用自行承担,出租方予以协助。 本次租赁房产暗装供水、供电、供暖、供气、消防等设施设备齐全。 六、本次估价对象财产范围为建筑物(含室内二次装修)、公共配套设施,不包括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七、意向承租方报名前须持双方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原件及报****交易所报名并缴纳保证金。 八、本项目公告内容是基于出租方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的披露,****交易所对公告内容及交易事项的承诺或保证。提醒意向承租方应当在报名前自行做好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自行了解出租房屋及土地性质是否满足承租后经营性质的需要,自行了解该租赁房屋建筑物等资产的详细情况和产权瑕疵,自行实地考察租赁物现状(项目公告中披露的标的信息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与其现状完全一致)等,意向承租方应充分并理性判断承租资产风险,并在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同时自愿进行报名。意向承租方承租后,因租赁资产瑕疵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及无法办理相关经营性手续而可能产生的任何纠纷和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交易所无关。 九、其他详见《评估报告》《租赁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