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就**县城乡污水提质增效项目-乡镇政府驻地污水收集处理修复项目监理(项目编号:****)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2026年1月16日上午9时30分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公开开标,****委员会评审,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费率:0.48%;
工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叶同福;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恒正建设****公司
投标费率:0.42%;
工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员金春;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公司
投标费率:0.65%;
工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余艳军;
公示期:自2026年1月16日至2026年1月19日17:30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联系电话:181 5512 3580(李工)。
二、评标情况说明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2、否决投标情况说明:/。
3、其它情况说明:/。
三、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四、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特此公示。
本次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发布。
招标人:****
地址:**省**县东北**安丰国**侧兹元大厦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56-7870 156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县东北**安丰国**侧兹元大厦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181 5512 3580
202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