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办、各相关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为做好**区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现公开遴选承担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服务主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按照自愿申报、择优选择的原则确定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
二、遴选对象
**区内能够为农户等提供有效稳定农业生******社、家庭农场、农业公司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三、遴选条件
1.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从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达2年以上。(对已经纳入2025年**区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的服务组织优先安排承接项目)
2.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作业人员以及其他能力,能够满足农业生产各环节的服务需求。
3.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4.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能够自觉接受农****管理部门的监管。
四 、遴选程序
1.自主申报。符合遴选条件要求的服务组织于2026年1月23日前,主动向属地街镇提交《**区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申请表》(一式两份)(附件1),并附相关佐证材料(附件2);逾期未提交纸质申报资料的,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2.资格审核。属地街镇对申请资质和佐证材料进行审核,重点核实申报主体的资质、经验、服务能力等情况,审核通过后,于1月30日前将《**区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汇总表》及《**区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申请表》****村委。
3.公示确定。****村委对各街镇报送的服务主体汇总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认为**区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纳入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服务要求
1.规范服务。入选的服务主体应按照协议或合同约定的内容、标准和要求提供服务,确保服务质量和效果。
2.建立健全档案。服务主体应建立健全服务档案,记录服务过程、效果和农户反馈等信息,以便后续跟踪和评估。
3.接受监管。服务主体应自觉接受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管和指导,积极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附件:1.**区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申请表
2.申报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需提供的佐证材料
3.**区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汇总表
联系电话:****3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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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