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丰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建)土壤改良工程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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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建)土壤改良工程变更公告

一、**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建)土壤改良工程,项目编号****,招标公告内容变更如下:

1、原招标公告中各标段的主要内容为:

序号

标段名称

主要内容

1

**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建)土壤改良工程一标段

堆沤肥3.912万立方米,施肥面积2.608万亩,施用方法:机械抛撒。

2

**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建)土壤改良工程二标段

增施有机肥0.4368万吨;施肥面积2.184万亩,有机肥施用方法:机械抛撒。

3

**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建)土壤改良工程三标段

增施有机肥0.1888万吨;施肥面积0.944万亩,有机肥施用方法:机械抛撒。

现变更为:

序号

标段名称

主要内容

1

**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建)土壤改良工程一标段

增施有机肥14447t,施肥面积5.7788万亩,施用方法:机械抛撒。

2

**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建)土壤改良工程二标段

增施有机肥7474.25t;施肥面积2.9897万亩,有机肥施用方法:机械抛撒。

3

**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建)土壤改良工程三标段

增施有机肥8078.75t;施肥面积3.2315万亩,有机肥施用方法:机械抛撒。

2、原招标公告中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第一条“投标人须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机肥生产或销售(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需提供厂家授权书,一个生产厂家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人提供的产品符合招标要求的标准,须提供质检报告、肥料登记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和有机肥抛撒能力”。现变更为“投标人须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机肥生产或销售;投标人提供的产品符合招标要求的标准,须提供质检报告、肥料登记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和有机肥抛撒能力。”

3、一至三标段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同时变更,其他内容不变,以变更后招标文件内容为准(投标人须在**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中自行下载变更后招标文件)。

二、本次变更公告同时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平台、****网上发布,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投标人,投标人须主动阅知。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县**镇西**锦绣街333号

联系人:张弛

联系方式:0437-****288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隆基华典55号楼206室

联系人:郑文婷

电话:0437-****563

****管理部门:****农业农村局

2026年1月16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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