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固体尾矿**综合利用选钛精粉和磷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内容”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1、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固体尾矿**综合利用选钛精粉和磷粉项目
建设地点:**省**市**县**镇**村******公司院内。
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4000平方米,**钛、磷精粉生产车间1200平方米,依托原有干排车间2400平方米,购置球磨机、高频筛、直线筛、磁选机、平板磁选机、螺旋溜槽、斜板、浮选槽、药剂箱、过滤机、泥浆泵、搅拌槽等主要设备。年处理尾矿砂60万吨,年产钛精粉2万吨,磷粉1.5万吨,建筑用砂40 万吨。
2、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徐海洋 电话:187****5678
3、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的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省众联****公司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征求评价范围内所有敏感点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接受公众的监督,以便完善项目环保治理措施。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https://pan.**.com/s/1-mP6RxzBtVKaezLJR-1fGwpwd=1234
提取码:1234 ****固体尾矿**综合利用选钛精粉和磷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5、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即日起,公众可通过打电话、写信、发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联系电话:187****5678,邮箱:****@qq.com)。公众提交意见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对您提出的意见进行及时回复。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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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