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屏专精特新产业园配套道路工程概算的批复

审批
广东-珠海-香洲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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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屏专精特新产业园配套道路工程概算的批复
撰写时间:2026-01-16

****管理委员会:

报来《关于南屏专精特新产业园配套道路工程预算审核(概预算同步报审)的申请(含承诺书)》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阅研究,同意南屏专精特新产业园配套道路工程(项目代码:****)的建设,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内容

(一)建设规模

该项目位于**市**区和科路东侧、科达**侧、黑白面将军山山麓。本项目设计等级为城市支路,混凝土路面结构,设计车速为20km/h,规划红线宽度18m(部分路段缩窄),设计全长640.821m。

(二)建设内容

包括道路及边坡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通信工程、燃气工程、绿化喷灌工程、海绵工程、排水沟工程和箱涵工程等。

二、工程总概算

经审查,该工程总投资控制在2208.15万元以内(具体费用构成详见附件),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1810.9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92.03万元,预备费105.15万元。

三、工程概算批复依据

(一)《关于南屏专精特新产业园配套道路工程概算的审查意见》(珠香投审概〔2025〕28号);

(二)珠****改革局文件《关于南屏专精特新产业园配套道路工程的批复》(珠香发改项〔2024〕80号);

(****政府性资金基本建设类项目****小组办公室《关于南屏专精特新产业园配套道路工程的事前绩效评估意见》(珠香基建绩办〔2023〕52号);

(四)《区领导研究星汉****公司诉求工作会议纪要》(区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25〕153号);

(五)《区****工业园建设项目会议纪要》(区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26〕6号);

(六)中国市政****总院有限公司设计的《南屏专精特新产业园配套道路工程施工设计图纸》(2025年4月);

(七)中国****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出具的《南屏专精特新产业园配套道路工程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八)******公司编制的《南屏专精特新产业园配套道路工程概算书》;

(九)建设单位《关于南屏专精特新产业园配套道路工程增报概预算及相关问题说明的函》(2025年8月11日);

(十)建设单位在审核过程中回复的造价咨询工作联系单;

(十一)定额清单规范等相关计价规定:

1.清单计价依据:采用清单计价,执行国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2.定额依据:《**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8)》;

(十二)概算书中主要材料价格参考《**工程造价信息》2025年第10期材料价计费,缺项材料价参考市场价。

四、要求和建议

(一)请建设单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着力增强安全意识,全面夯实安全责任,切实强化安全举措,做好安全预警和防范,加强工程质量监管,时刻紧绷安全生产弦,不得以赶进度为由牺牲安全或者放松安全要求,要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二)该项目农用地转建设用地等相关用地手续尚在办理,请建设单位加快用地手续报批,****政府投资项目基建程序依法依规开展建设工作。

(三)项目存在较大的土石方开挖工程量,在经土石方平衡后仍有剩余,本次概算未计取土石方余渣运距,也未扣除土石方余渣处置收益。请建设单位严格按照《自然**部关于规范和完善砂石开采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7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砂石土利用管理的通知》(珠自然资字〔2025〕25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项目砂石土余渣处置,做砂石土余渣价值评估,按流程处置,避免国有**流失。

(四)根据区主要领导现场调研指示精神以及区分管领导2025年12月1日相关工作会议精神,本次概算计取南屏专精特新产业园一期项目中变更取消K0+280~K0+324段石方开挖及边坡工程施工内容。****管委会作为项目主管部门(建设单位),需夯实主体责任,加强工程管理,厘清工作界面,做好统筹管理,务必杜绝重复结算和支付,避免财政资金损失。并严格做好工程量确认记录,结算时应提供能反映实施的全景照片和局部照片等影像资料,按实结算。

(五)其他事项详见概算审查意见。


附件:南屏专精特新产业园配套道路工程设计概算审查表



珠****改革局

2026年1月16日



南屏专精特新产业园配套道路工程设计概算审查表

日期:2026年1月16日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送审概算造价

审核概算造价

核增(减)金额

备注(包括建设规模,主要工程内容,经济指标三部分)

静态总投资

2,584.98

2,208.15

-376.83

一+二+三,核(增)减率-14.58%,纠偏率16.66%。

建筑安装工程费

1,976.66

1,810.97

-165.69

该项目位于和科路和科达路交汇处,南屏专精特新产业园项目东侧及北侧。本道路设计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为 20km/h,规划红线宽度 18m,实施红线宽度 17.5m(部分路段缩窄)。长度**经济指标28260.15元/米,面积**经济指标1872.82元/平方米。

1

道路工程

659.87

600.82

-59.05

包括市政道路、人行道,面积经济指标621.34元/平方米。

2

交通工程

5.90

5.36

-0.54

包括标线、标志牌、标志杆等,面积经济指标5.54元/平方米。

3

给排水工程

323.92

301.12

-22.80

包括给排水管线及配套管件,面积经济指标311.40元/平方米。

4

照明工程

36.80

35.05

-1.75

包括照明系统、路灯等,面积经济指标36.25元/平方米。

5

电力通信工程

212.67

201.38

-11.29

包括缆线管廊、通信排管、电力排管等,面积经济指标208.26元/平方米。

6

安监工程

2.74

2.53

-0.21

包括安监系统、防雷接地等,面积经济指标2.62元/平方米。

7

排水沟工程

420.53

390.67

-29.86

包括排水沟等,面积经济指标404.01元/平方米。

8

燃气工程

25.97

25.09

-0.88

包括燃气水管线及配套管件等,面积经济指标25.95元/米。

9

海绵城市工程

20.76

18.30

-2.46

包括PVC透水管、涡轮式雨水井等,面积经济指标18.93元/平方米。

10

绿化工程

54.27

56.28

2.01

包括绿化、喷灌等,面积经济指标58.20元/平方米。

11

边坡防护工程

154.11

119.98

-34.13

包括锚杆、格构梁、急流槽等,面积经济指标124.08/平方米。

12

临时排水工程

20.65

17.73

-2.92

包括临时排水工程等,面积经济指标18.34/平方米。

13

临时道路

38.48

36.66

-1.82

包括临时道路等,面积经济指标37.91/平方米。

工程建设其他费

485.23

292.03

-193.20

1

建设单位管理费

83.71

37.53

-46.18

参照财建〔2016〕504号计取,按实结算。

2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

13.78

12.75

-1.03

计费内容为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参考计价格〔1999〕1283号计取,按实结算。

3

环境影响咨询服务费

6.00

0.98

-5.02

计费内容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参考计价格〔2002〕125号、珠香府〔2024〕58号计取,按实结算。

4

环评验收报告编制费

4.94

0.00

-4.94

扣除,已在第3项中计取。

5

测量测绘费

5.90

5.90

0.00

暂按送审价计取,按实结算。

6

工程勘察费

15.74

15.74

0.00

暂按送审价计取,按实结算。

7

工程设计费

96.39

45.45

-50.94

参考计价格〔2002〕10号及合同约定(中标费率77.5%)计取,按实结算。

8

施工图技术审查费

7.29

4.83

-2.46

暂按(勘察费+设计费)*6.5%暂估计取,按实结算。

9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19.68

9.05

-10.63

暂按**费*0.5%暂估计取,按实结算。

10

工程建设监理费

42.66

39.74

-2.92

参考发改价格〔2007〕670号及珠香府〔2024〕58号计取,按实结算。

11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

11.24

11.24

0.00

暂按送审价计取,按实结算。

12

检验监测费

19.68

18.11

-1.57

暂按**费*1%暂估计取,按实结算。

13

工程保险费

5.90

3.26

-2.64

暂估,按实结算。

14

社会稳定评估报告编制费

5.40

4.00

-1.40

暂按合同价计取,按实结算。

15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

13.60

10.24

-3.36

计费内容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参考粤水造价函〔2018〕3号及珠香府〔2024〕58号计取,按实结算。

16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费

15.00

4.32

-10.68

暂估,按实结算。

17

防洪评估费

18.33

13.78

-4.55

暂估,按实结算。

18

防洪竣工验收报告编制费

10.00

0.00

-10.00

暂扣,如经行业主管部门同意确需发生,可在预备费中或总投**调剂。

19

周边建(构)筑物安全鉴定费

10.00

10.00

0.00

暂按送审价计取,按实结算。

20

使用林地调查报告编制费

18.00

13.60

-4.40

暂按合同价计取,按实结算。

21

耕作层剥离专题编制费

7.50

7.10

-0.40

暂按合同价计取,按实结算。

22

森林植被恢复费

4.00

3.61

-0.39

按项目实际缴纳的森林植被恢复费(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计取,按实结算。

23

耕地占用税

50.00

20.30

-29.70

暂估,按实结算。

24

砂石土**评估费

0.50

0.50

0.00

暂按送审价计取,按实结算。

预备费

123.09

105.15

-17.94

(一+二)*5%。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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